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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清远市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显著提升
  • 发布时间:2021-02-18 10:37
  • 来源: 清远市金融工作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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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清远市金融管理部门出台《清远辖区2020年普惠金融工作要点》《关于2020年推动小微企业金融服务“增量扩面、提质降本”的实施意见》,实行“按月监测+逐月提示+按季通报”督导机制,多措并举优先解决民营企业特别是小微企业融资问题,为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提供优质服务。

  做足“加法”,促进信贷投放“增量”

  引导清远农商行、泰隆村镇银行等法人银行机构单列普惠型小微企业信贷计划,推动大中型银行分支机构全面使用上级行分配的信贷额度,持续增加小微企业信贷有效供给。截至12月末,清远市用于小微企业的贷款余额607.72亿元,同比增长26.89%。其中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204.72亿元,同比增长45.41%,高于各项贷款增速28.01个百分点。

  做实“减法”,落实优惠利率“降本”

  推动优惠利率政策落实、中小微企业贷款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政策落地,进一步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共为3053家小微企业提供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65.66亿元。2020年普惠型小微贷款加权平均利率5.12%,比2019年下降0.91个百分点。

  做好“乘法”,细分客户群体“扩面”

  指导银行机构进一步细分小微企业客户群体,重点加大对此前在银行系统无贷款记录的小微企业“首贷户”的信贷投放力度,切实提高信贷获得率,扩大服务覆盖面。截至12月末,清远市小微企业贷款户数26655户,同比增加6953户。全年新发放小微企业贷款中的“首贷户”1232户,贷款金额32.69亿元。

  做细“除法”,优化融资方式“提质”

  充分发挥清远市企业信用贷款风险资金池等财政资金杠杆作用,指导银行机构加强小微企业信贷产品的创新和推广,贷款审查更加侧重于企业真实经营状况、第一还款来源、现金流和发展潜力,逐步减少对抵质押品的过度依赖,着力提升小微企业融资获得感。截至12月末,清远市小微企业信用贷款余额38.57亿元,占小微企业贷款的8%,占比高于年初1.8个百分点;小微企业无还本续贷贷款余额9.81亿元,比年初增加4.63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