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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对互联网企业平台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实行总量控制
  • 发布时间:2021-11-10 09:43
  • 来源: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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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11月5日),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深圳监管局 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 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关于推动金融业服务新发展格局的指导意见(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指出,严格划定不能逾越的基本红线,对互联网企业平台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实行总量控制。

  指导意见提出,坚持回归本源与优化结构相结合、坚持强化监管与创新发展相统一和坚持改革开放与科技赋能相促进的基本原则。其中,在第四部分“有效防范化解各类金融风险”,指导意见指出,加强重点领域风险防控,严控房地产业务风险,加强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监管,大力整治违法违规金融活动。

  报告指出,报告指出,加强互联网平台金融活动监管。牢牢树立“金融是特许行业,必须持牌经营”的理念,杜绝一切非法金融活动。审慎支持金融科技类企业发展,严防以科技服务为名变相从事金融活动。严格划定不能逾越的基本红线,对互联网企业平台投资入股金融机构实行总量控制。加强银行保险机构与互联网平台合作开展金融活动的自律管理,进一步规范联合贷、助贷业务,规范互联网保险、网络小额贷款等业务。强化机构主体责任,坚持谁出资、谁管理,督促机构审慎选择交易对手、审慎开展合作业务,明确界定双方权利义务和风险分担方式,稳妥应对声誉风险,防范外部风险传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