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要防住、经济要稳住、发展要安全,是党中央的明确要求。对于受疫情冲击严重的文化产业,特别广大中小文化企业而言,增强金融支持、稳定发展预期至关重要。
作为深圳推进文化与金融合作的首个专项政策,《意见》结合当前全市金融创新和文化产业高质量发展需要,从供给端优化金融资源配置,从4个方面提出20条推进文化与金融深度融合发展的具体举措,着力帮助文化企业解决融资难题,支持文化企业克服疫情影响、实现创新发展。
一是加强文化与金融融合发展的统筹协调。提出建立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牵头,市有关部门及相关区政府共同参与的文化金融合作协调机制,并对强化文化金融政策引领作进一步强调。
二是创新文化金融体制机制。提出创新文化金融组织形式,建立文化企业多元融资机制,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文化金融主题产业园区等重点内容。
三是拓展文化与金融合作渠道。围绕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鼓励设立文化产业投资基金,促进跨境文化贸易和投融资便利化,推动信贷产品和服务方式创新,推进知识产权融资模式创新,探索扩大供应链融资,完善商业银行内外部激励约束机制,鼓励开发服务文化产业的保险产品,加快发展融资担保业务,加强文化企业贷款贴息支持,大力发展文化消费金融等作出部署。
四是优化文化与金融合作环境。提出用好“双区驱动”金融政策优势,完善文化与金融合作平台,构建完善的企业信用体系等具体任务。
金融资源的高效配置离不开市场手段,需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意见》坚持市场运作、政府引导的方向,突出企业市场主体地位,综合运用财政扶持、政策引导等手段,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为文化企业提供公平可及、优质高效的金融服务。
一方面,体现市场配置资源的积极作用。《意见》注重发挥风投、信贷、保险、债券、上市等渠道力量,加强文化产业融资担保等瓶颈领域的建设,引导保险、证券、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进入文化产业创投基金领域投资,鼓励金融机构综合运用统贷平台、集合授信、联保联贷等方式,积极破解文化企业特别是小微文化企业“轻资产”、融资难的困境;支持组建深圳市文化金融合作联盟,“让金融发现文化,让文化找到金融”,逐步建立以市场化融资方式为主,政府产业基金、政府引导基金等财政资金发挥撬动作用的多元化融资机制。
另一方面,加强对文化金融合作的支持与引导。推进文化金融合作是促进文化产业发展的重要任务,是发挥有为政府作用的重要举措。《意见》提出要加大政府引导基金对文化企业和项目的投资,鼓励政府引导基金按市场化方式设立文化产业子基金;支持文化金融在自由贸易区建设和推进“一带一路”合作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发挥深圳市中小微企业银行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的作用,不断完善文化企业贷款风险补偿机制;继续实施文化产业专项资金“贷款贴息”“保险费补贴”等计划。鼓励文化企业在项目实施中更多运用金融资本,实现财政政策、产业政策与企业需求有机衔接。
《意见》紧密结合落实“双区”驱动、“双改”示范等重大国家战略,以打造多层次、多渠道、多元化的文化投融资体系为突破口和着力点,全力推进文化金融创新发展、示范引领。
在推动深化改革上,《意见》提出,加快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建设适用国际通用规则的艺术品(非文物)拍卖中心,建设文化金融主题产业园区,推进全市知识产权证券化专项计划(文化产业)、试点文化产业供应链融资,大力发展文化消费金融,进一步发挥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的投融资和产业交易平台作用,提升“香蜜湖文化创意指数”影响力,全力将深圳打造成中国文化金融风向标。
在发挥深圳优势上,《意见》提出,利用粤港澳大湾区资本市场与金融创新优势,抓住全面深化前海合作区改革开放机遇,持续落实国家、省、市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相关金融政策,加强金融支持文化产业的探索和实践;发挥深圳高新技术产业先发优势,积极推进数字货币、移动支付、人工智能、区块链等金融科技在文化金融领域的应用。
此外,《意见》还就文化金融智库建设和文化金融人才培养、建立健全文化企业信用体系和数据共享平台等方面作出了部署。
作为深圳四大支柱性产业之一,文化产业已成为特区经济高质量发展的内生动力,其中文化与金融的创新共创、交融共赢起了关键支撑和推动作用。植根于改革开放沃土,深圳在国内较早探索文化与金融合作,并初步形成以机制创新、渠道创新、平台创新为驱动的文化金融发展新模式。
以机制创新激活力。建立金融服务专营机制,如建设银行深圳分行成立首家“文化银行”,打造文化企业专属绿色金融通道;完善政策扶持机制,在全国率先将文化企业保险纳入专项资金资助范围,持续加大对文化企业贷款贴息扶持力度,2020年以来累计资助资金近2亿元;建立金融助力消费机制,与银联签订文化金融战略合作协议,发行文化消费主题卡,促进文化消费市场繁荣发展。
以渠道创新聚资源。目前市政府投资引导基金共参投6只文化类子基金,设立全市政策性融资担保基金和中小微企业贷款风险补偿资金池,为文化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创新发展提供了强有力支持;发挥深圳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优势,支持文化企业上市融资,目前全市共有境内外上市文化企业50多家;积极探索创新文化企业知识产权质押贷款、交货合同抵押贷款、预售合同抵押贷款以及完片担保差额融资等产品服务。
以平台创新强支撑。充分发挥中国(深圳)国际文化产业博览交易会平台优势和品牌影响力,打造“文化+金融”展会平台,促成上万个文化产业投融资项目在展会现场进行展示与交易;成立深圳市文化金融服务中心,推出“文化产业板”,构建起文化产权交易、文化产业投融资、文化企业孵化重要平台;依托全市71家市级以上文化产业园区构建公共服务平台,为入驻企业提供全面系统的政策、金融、管理等多方位服务支持。
近日,国务院办公厅印发通报,对2021年落实有关重大政策措施真抓实干成效明显地方予以督查激励,肯定了深圳在文化产业发展方面取得的突出成绩,明确“择优确定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
下一步,深圳将以《意见》出台为契机,以创建国家文化与金融合作示范区为抓手,结合推动数字创意产业高质量发展,坚持突出重点抓好突破,探索构建金融资本与文化资源有效对接的新机制,打造先行示范的文化金融合作模式,为发展更具竞争力的文化产业和旅游业、建设区域文化中心城市和彰显国家文化软实力的现代文明之城提供有力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