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补贴3000万元 佛山顺德大力推动金融业集聚高质量发展
为推动金融业集聚高质量发展,佛山市顺德区印发《顺德区推动金融业集聚高质量发展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将于1月19日起实施。《管理办法》旨在加强对本地金融业的政策引导和招商引资扶持力度,吸引更多的优质金融机构和金融高端人才落地顺德,引入一批专业化的银行、保险、证券等金融机构,构建顺德区完备的现代金融服务体系,推动现代金融为核心的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 根据《管理办法》显示,顺德重点扶持在顺德相关金融集聚区新设立或从区外新迁入顺德相关金融集聚区的金融机构。措施包含六方面,包括落户奖励、金融机构新增贡献补贴、高端金融人才收入补贴、对顺德区存贷款增长作出突出贡献的法人金融机构以及金融机构区域总部金融人才的收入补贴等。 其中落户补贴及新增贡献补贴最高可达3000万元。法人金融机构总部按实缴注册资本 2%给予最高3000万元的补贴;此外,在顺德新设立或新迁入并向区金融工作部门备案的金融机构,在设立或迁入后连续三年,每年按照当年对比上年增加的地方经济贡献部分的100%给予补贴,一家机构每年补贴合计不超过 3000 万元。 高端人才也是《管理办法》重点关注对象。《管理办法》提出,在顺德设立的金融机构,其金融人才将工资薪金所得转入顺德纳税且个人税前工资薪金所得 50 万元以上的,按转入当年个人税前工资薪金所得 10%给予最高不超过 20 万元的收入补贴。 为鼓励金融业服务好顺德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还对在支持中小微企业融资、存款结构优化等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银行机构给予奖励。 《管理办法》的出台,加强了对顺德本地金融业的政策引导和招商引资扶持力度,有利于吸引更多的优质金融机构和金融高端人才聚集发展,推动顺德以现代金融为核心的生产性服务业与制造业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