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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鼓励社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
  • 发布时间:2024-01-05 10:14
  • 来源: 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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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印发的《关于推动深圳社会金融发展的意见》,成为国内首个市级层面提出支持社会金融发展的政策。《意见》明确,打造基础设施完备、参与机构众多、产品结构丰富的社会金融体系,推进深圳社会金融市场规模、创新水平、国际影响力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业内人士认为,构建社会金融体系,推动社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有助于打造高水平的公共服务体系,助力深圳打造可持续金融中心。

  推进金融服务社会民生

  《意见》所指的社会金融,是为劳动就业、医疗卫生、乡村振兴、教育托幼、养老服务、助残扶弱等社会民生领域提供的投资、融资和相关金融服务,旨在运用金融手段解决社会问题。

  《意见》明确,支持社会金融领域理论研究,鼓励社会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推进金融服务社会民生。完善与社会金融创新发展相适应的监管体系,引导社会金融发展合规路径。加强服务保障,优化环境配套,推动社会金融发展,助力深圳打造可持续金融中心。

  从发展目标看,《意见》指出,打造基础设施完备、参与机构众多、产品结构丰富的社会金融体系,推进深圳社会金融市场规模、创新水平、国际影响力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探索构建社会金融发展框架,增强社会金融产品落地能力,培育高水平社会金融人才队伍,提升社会金融项目融资水平。推动社会影响力债券、社会影响力基金、社会影响力投资、慈善信托等业态发展,促进社会金融市场参与主体、金融机构、中介服务机构数量稳健增长。

  完善社会金融发展框架

  《意见》政策主体主要包括完善社会金融发展框架、丰富社会金融的市场化要素、优化社会金融发展环境三方面。

  在完善社会金融发展框架方面,《意见》明确,探索建立社会金融支持项目指导目录。探索制定社会金融支持项目指导目录,引导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和企业为社会民生项目提供投融资和金融服务。支持第三方专业机构承担社会金融项目绩效评估工作,鼓励高等院校及研究机构开展社会金融项目绩效指标研究,促进社会金融事业的可持续运作。

  为丰富社会金融的市场化要素,《意见》指出,鼓励市场主体积极参与社会金融。鼓励金融机构参与社会金融业务创新,倡导金融机构树立社会效益与财务绩效并重的理念。支持社会信贷、社会影响力债券、社会影响力基金、社会影响力投资等业态发展。

  多维度推动社会金融发展

  《意见》是国内首个市级层面提出支持社会金融发展的政策。业内人士认为,深圳社会金融发展初见成效,涌现出一批用金融手段解决社会问题的实践案例。监管部门在总结深圳近年来社会金融发展实践经验的基础上起草《意见》,有利于推动社会金融发展,促进一批社会金融成果落地。

  目前,在深圳金融机构的实践中,金融科技在可持续金融领域应用逐渐推广。《意见》提倡运用金融科技手段实现社会金融项目降本增效,有利于推动社会金融业务运作和监管便利化,促进金融科技与社会金融的融合发展。

  另外,《意见》提出打造社会金融人才培育高地,鼓励高校、智库、行业自律组织开展社会金融人才培训,编制社会金融教材、开设社会金融课程。支持金融机构与高等院校、金融智库、行业自律组织合作,通过社会金融特色课程、机构资格认证和联合培养等方式,建设社会金融人才培养体系,有助于加强社会金融人才的培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