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金融创新,推动广东金融高质量发展,增强金融机构综合竞争力,更好发挥金融对实体经济支撑服务作用,2020年广东金融创新奖评选工作于近日启动。
本次评选旨在通过挖掘、遴选一批创新性强、示范性好的优秀金融机构及创新项目,在广东金融行业形成示范效应,引领广东金融行业深化改革发展和对外开放,开创新时代广东金融工作新局面。
旨在表彰创新成效突出的金融市场主体
广东金融创新奖是广东省政府举办的金融方面唯一省级评选表彰活动,评选工作将由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深圳银保监局、深圳证监局具体负责。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相关负责同志表示,广东金融业多项指标居全国首位,在金融改革创新和对外开放方面也形成一批全国首创的广东经验。今年前三季度,广东金融业实现增加值7484.5亿元,占GDP的比重近9%,同比增长9.2%,拉动GDP增长0.8个百分点,对经济正面增长起重要的拉动作用;实现税收2895.5亿元,增长14.9%,占全省税收收入六分之一。全省新增社会融资规模3.45万亿、新增信贷2.3万亿、从资本市场实现直接融资8074亿元,均居全国首位。省政府举办2020年广东金融创新奖,正是希望通过评选挖掘、遴选一批对广东金融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优秀机构,以评促建,形成示范效应,进一步支持和鼓励相关金融机构、企业创新发展,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能力,促进金融高质量发展,加快建设金融强省,开创新时代广东金融工作新局面。
据悉,2020广东金融创新奖将侧重于表彰市场参与、建设主体。根据评选办法,申报对象为中央和全国性驻粤金融机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境外驻粤金融机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广东地方金融机构(企业、组织)、金融科技企业、金融基础设施以及其他金融类企业等。
创新项目需已获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据悉,本次评选将设表彰名额 30 个,其中一等奖 5 个、二等 奖 10 个、三等奖 15 个。其中,原则上金融发展类占 40%、金融稳定类占 30%、金融科技类占 30%。
申报单位需应提供1-2个于2018年9月30日后完成研究开发或升级并于2020年3 月30日前推出市场,且是已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大金融创新研究项目。申报主体应为项目的主要完成者,不得利用其他机构的项目参与申报。有关项目在权属、知识产权合法性方面存在争议或瑕疵的,不予受理。
根据评选办法,为了更好地挖掘评选出具有代表性的金融创新主体,申报单位须同时具备不少于以下2项条件 :1、围绕省委、省政府中心工作部署,落实《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总体方案》《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2008-2020 年)》,为广东推进金融改革创新、发展地方金融产业、建设金融强省作出重要贡献。2.通过金融制度创新、产品创新、服务创新及技术创新,在降低金融交易成本、提高金融交易效率、优化金融资源配置等方面成效显著,对广东金融改革创新具有突出示范作用。3.通过金融改革创新,加大金融服务实体经济力度,着力纾解民营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广东经济转型升级、实现高质量发展提供有力金融支持。4.积极推进地方金融监管,参与地方金融机构改革重组和风险化解,建设完善地方金融风险监测防控体系,为广东实现金融安全稳定运行、营造良好金融生态环境作出重要贡献。5.业绩优良,服务实体经济实绩突出,在本系统业务评比中居于前列或进步较大;内控管理健全,资产质量优良,自2018年以来未发生重大金融案件或金融风险事件。6.促进数据资源融合应用,增强金融惠民服务能力;推动金融与民生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提高公共服务质量;提升信息技术安全应用水平,推动金融与科技深度融合;加强监管科技应用,提升金融风险“技防”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