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19日下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召开扩大会议,传达学习贯彻省委十二届十三次全会精神。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书记、局长于海平传达全会精神,党组成员、副局长倪全宏、李腾飞、童士清参加会议,局副处长以上干部列席会议。
会议指出,面对极不平凡的2020年,我们在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坚强领导下,有力应对世纪罕见的严重冲击,打赢了一场又一场硬仗,办成了一件又一件实事。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开端,省委召开全会对2021年全省工作进行全面部署,进一步促使我们领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体悟总书记对广东的亲切关怀,引导我们围绕落实总书记赋予广东在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中走在全国前列、创造新的辉煌的使命任务,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会议要求,全局干部职工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站位,在建党100周年和“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的2021年,严格按照省委“1+1+9”工作部署,紧抓“双区”建设、“双城”联动重大机遇,稳步推进“促发展、强监管、防风险”各项工作,为我省率先启动“双循环”,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区域发展格局提供更加坚实的金融支撑。一是紧抓金融改革创新,携手港澳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金融改革开放与粤港澳大湾区国际金融枢纽建设的具体方案,全力支持粤港澳大湾区、深圳先行示范区与粤澳深度合作区建设。二是提升金融产业能级,扎实推进重大机构和平台落地,对接国际一流标准打造现代金融服务业,打造广东金融品牌,显著提升广东金融影响力。携手港澳制定碳金融标准,开发绿色金融产品,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率先实现“碳达峰”“碳中和”。三是提升金融服务质效。强化境内外资金统筹配置能力,优化信贷结构,扩大直接融资比例,全面提升金融服务实体经济质效。开展普惠金融创新探索,推动粤东西北地区协调发展。四是强化金融综合治理。进一步完善地方金融监管体制机制,促进地方金融组织规范发展,建立省级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长效机制,完善金融综合治理联动机制,推进重点领域金融风险化解,坚决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