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毗邻港澳,是我国改革开放的前沿阵地,小微企业、初创企业等市场主体众多,做好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是服务实体经济、支持粤港澳大湾区建设的重要体现。
2月23日,广东发布《广东省小微企业开立银行结算账户特别服务规范(负面清单)(试行)》(下称“《负面清单》”),在全国率先推出小微企业银行结算账户22条负面清单,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服务行为,精准优化小微企业开户服务,为助力小微企业经营发展、营造粤港澳大湾区国际化、法治化的发展环境提供支付助力。
2月26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相关情况。
解决小微企业银行账户服务新问题
2019年4月28日,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推动在广东全省范围内取消企业银行账户开户许可,成为全国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试点后的首批5个省市之一。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企业开户交由银行负责,银行全面独立承担账户管理的责任,按规定完成开户审核后即可为符合条件的企业办理开户手续。银行账户的开立更多的体现为,企业与商业银行作为平等的经济主体本着合法、平等、自愿原则从事的民事活动和市场行为,人民银行对账户业务监管的重心也由事前核准转移至事中事后风险防控和服务监督。
“但我们也关注到,从全国范围来看,部分银行机构出于账户风险防控等目的,在提供开户服务过程中存在执行风险防控规则‘一刀切’倾向,导致部分小微企业开户出现难、慢、烦的情况。”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表示,其原因主要是部分银行机构过于依赖业务关系建立环节风险防控、内部风险责任主体划分不清、开户环节尽职调查标准不明确、过于依赖尽职调查人员主观判断等原因导致。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方面表示,在账户管理‘放管服’改革过程中,对于“放”之后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有必要在“管”的方面有新的创新举措,对市场主体间之间的问题进行适度干预,这是央行广州分行制定发布《负面清单》的初衷。
据介绍,《负面清单》旨在探索建立银行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账户开立服务行为的底线标准,并引导银行机构建立底线标准自我执行机制,确保取消许可不偏离优化企业账户服务的根本目的。
重塑银行账户管理机制和流程
据了解,《负面清单》充分借鉴了香港金融管理局2016年至2019年针对中小企业开户难所采取的一系列配套措施,并结合境内账户管理和业务实际后,在广泛征求全省银行机构意见的基础上发布,是在广东省取消企业银行账户许可后“管得住”方面推出的又一创新举措。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方面介绍,本次发布的《负面清单》着眼开户条件、开户资料、开户审核与尽职调查、拒绝开户理由等4个关键服务节点,明确了22项与落实账户实名制、核实申请人真实意愿无关或与评估账户开立潜在风险不相称的小微企业开户服务禁止性行为,确立了银行机构为小微企业提供账户开立服务行为的底线标准,并引导银行机构重塑“风险为本”的账户管理机制和流程,综合平衡好防控账户风险与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之间的关系。
“本次发布的《负面清单》不同于以往的强制性行政命令,主要依靠银行内部管理和外部监督双重机制,共同推动底线标准得到有效执行”,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表示,“一刀切”强制规定开户时限的方式既不利于银行机构按照反洗钱国际规则及反洗钱法律规定履行反洗钱义务,也不符合“放管服”改革减少行政主体对市场行为直接行政干预的根本目的。此外,不同银行机构在企业银行账户服务内部管理架构和流程、风险防控机制等方面也存在较大的差异,“一刀切”强制性规定账户开立时限要求不符合业务处理实际,难以取得预期的政策效果。
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还表示,《负面清单》采取的模式既能保障行政管理对银行机构与企业之间市场行为的最小干预,又通过建立底线标准方式为银行机构面向小微企业提供银行账户服务建立了基本质量标准和服务规范,还有利于银行机构在执行自身服务质量管理机制过程中,切实纠正“一刀切”的管理理念和方式,牢固树立“风险为本”的账户风险防控理念,重塑银行账户管理机制和流程,提升风险防控和优化服务两方面效能,从根本上有效改善服务生态。
配套措施推动《负面清单》落地
为推进《负面清单》落地见效,人民银行广州分行从清理规范制度流程、开户服务全流程监测、小微企业投诉集中复核、实施效果动态系统化监测、执行情况常态化督导等5方面制定了配套措施,确保《负面清单》22条“红线”能直达网点、执行到位。
“过去,银行为小微企业办理开户都存在‘应该从简从便,还是严查严审’的矛盾。”某银行账户管理人员表示,“现在出台了《负面清单》,我们正对照清理掉一些不合理、不明确的内部制度、对外公示信息及服务标准等,并抓紧设立线上、线下咨询投诉渠道,集中复核处理有关小微企业开户服务投诉,为优化小微企业开户服务提供程序保障。”
“人民银行分支机构也将依托广东省企业银行结算账户备案管理系统对当地银行机构《负面清单》实施情况及效果进行动态监测,定期开展小微企业开户满意度调查,并建立健全常态化督导机制,实现对银行机构对公网点《负面清单》执行情况监督核查的100%覆盖。”人民银行广州分行有关负责人向记者说道。
此外,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要求,广东省内各银行机构在执行《负面清单》及其配套措施过程中,要遵循“风险为本”原则,坚持对客户及其相关业务风险的综合判断,目的是为了平衡好控制控防账户风险与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之间的关系。“银行机构根据实际风险状况审慎适度使用限制账户服务相关措施,既不能简单粗暴机械套用风险特征,对小微企业开户申请‘一拒了之’,也不能对经综合判断达的异常开户行为,不采取对应的风险防控措施。同时,在账户使用环节上,还要加强事中事后风险监测防控。”
最后,人民银行广州分行还特别强调,列入《负面清单》的22项特别服务规范均属于银行机构在提供开户服务过程中,可能会出现的与落实账户实名制、核实申请人真实意愿无关或与评估账户开立潜在风险不相称的明显不合理行为,主要目的是纠正简单机械“一刀切”的做法,对于银行的营业网点根据综合判断后确定的与风险等级相适应的风险防控措施,银行机构上级管理行进行评估后应当坚决予以支持。“《负面清单》及其配套措施实施有利于推动银行机构加快建立健全账户风险分类分级管理机制,更好防控账户风险、履行反洗钱义务,更好的平衡好账户风险防控和提供金融服务之间的关系,营造便利化、法治化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