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1月19日,在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广东银保监局指导下,中国华融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等4家金融资产管理公司的广东省分公司,以及广东粤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广州资产管理有限公司集体签订《广东省资产管理公司行业自律公约》(以下简称《公约》)。
《公约》由6家资产管理公司联合起草,除对资产管理公司的展业基本原则、制度建设、业务管理等进行了明确的规定外,还重点针对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廉政建设、人员管理、同业合作等作了原则性约定,并就依法合规经营、积极配合监管、公约执行等作了要求。
签约公司一致承诺坚守依法合规意识、坚持专注不良资产主业、坚决抵制不正当竞争、坚定服务地方实体经济,共同促进广东省不良资产业务持续健康发展。《公约》的签订, 既体现了金融监管工作的创新,填补了地区资产管理行业竞争规则上的空白;也是资产管理公司强化内控、防范风险的重要举措,标志广东省资产管理行业在加强自律维权、提高服务质量、维护市场秩序、支持实体经济上又迈出了坚实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