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划重点!广州提出“八大行动”加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力度
  • 发布时间:2024-04-12 10:54
  • 来源: 南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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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月10日,中共广州市委金融委员会办公室正式印发《广州市发展绿色金融支持碳达峰行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加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力度,统筹全市绿色金融发展与绿色金融安全,探索绿色低碳投融资新模式、新路径。

  《实施方案》提出八大行动24项内容,力争到2025年,与碳达峰相适应的绿色金融服务体系更加优化,绿色金融标准体系更加完善,风险控制体系不断健全,金融机构监管和信息披露更加强化,绿色金融产品和市场体系不断丰富。

  到2030年,绿色金融服务体系基本健全,碳市场运行实现成熟化专业化,与碳达峰目标相匹配的碳市场体系基本建成;支持广州实现碳达峰目标和推动绿美广州生态建设取得显著成效。

划重点!广州提出“八大行动”加大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力度

  行动1  绿色金融发展能级提升

  《实施方案》提出,提升绿色金融改革创新先行引领示范作用,持续增强花都区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辐射带动能力,支持黄埔区探索绿色金融支持服务绿色企业和绿色技术创新发展的模式,支持南沙区高质量开展国家气候投融资试点工作等。

  强化绿色金融支持城市绿色化转型方面,强化城市建设、城乡深度融合和城市运行重点项目的绿色金融运用,建立绿色金融与经济低碳转型相互促进的长效机制。

  同时,统筹发挥绿色金融支持乡村振兴和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支持从化区、增城区复制推广绿色金融服务乡村振兴经验,探索绿色金融支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和生物多样性保护经验。

  行动2  绿色金融体系建设

  《实施方案》提出,完善绿色金融标准、信用和企业碳账户体系,鼓励绿色金融标准研究,强化绿色金融标准应用。

  推动金融机构绿色转型方面,加快推动地方法人金融机构绿色化转型和能力建设,鼓励金融机构制定支持碳达峰行动的工作方案与中长期战略规划,建立鼓励性的绩效考核、激励约束和内部风险管理制度。

  完善绿色金融组织体系方面,鼓励有条件的金融机构组建绿色金融专业部门、建设特色分支机构,支持金融机构和地方金融组织设立并完善绿色金融业务中心、培训中心、产品创新实验室等组织机构,提升绿色金融产品研发和绿色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此外,《实施方案》还在丰富绿色金融产品体系、加快培育绿色金融中介服务体系方面提出多项内容。

  行动3  绿色金融服务产业优化升级

  《实施方案》大力支持绿色低碳产业体系建设、绿色低碳技术攻关和推广应用,以及重点领域碳达峰行动和传统高耗能产业低碳转型。

  其中,将引导金融机构加大资金投入力度,综合运用信贷、债券、租赁、产业基金和保险资金投资等方式,支持太阳能、生物质能、风电等新能源及气电等低碳清洁能源产业发展,推动氢能全产业链发展,支持新型电力系统建设,推进综合智慧能源产业发展。

  同时,探索建立绿色低碳技术清单管理机制,引导金融机构加大对低碳、零碳、负碳相关新技术和新装备攻关的支持力度,鼓励金融机构为绿色技术转移、转化及产业化提供金融整体解决方案。

  行动4  碳金融市场创新发展

  完善碳金融市场功能方面,将依托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探索搭建环境权益交易与金融服务平台。鼓励金融机构在符合监管规定的前提条件下,参与碳市场交易,为碳交易提供开户、结算、资金存管、清算、碳资产管理等服务。

  在丰富发展碳金融工具、推广碳普惠和碳账户应用方面,探索发展碳基金、碳信托、碳租赁、碳排放权收益结构性存款、碳资产管理、碳交易信用保证和碳汇损失保险等金融服务,提升碳市场流动性。同时,鼓励金融机构开发基于碳普惠等自愿减排项目的绿色金融产品和服务,探索开设个人碳账户、发行碳信用卡等。

  行动5  绿色金融协同赋能

  《实施方案》提出,推动生态产品实现经济价值和支持生物多样性保护,完善基于生态系统碳汇的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市场化体系,支持广州碳排放权交易中心建设生态产品价值实现平台,推动生态产品价值核算结果在金融领域的运用。

  推动绿色金融和转型金融有效衔接方面,组织开展建筑建材、煤电、钢铁、农业等企业碳排放及向低碳转型状况、未来转型路线和转型融资需求摸查,推动转型金融标准率先在广州落地应用。同时,发挥金融科技对绿色金融推动作用,提高绿色企业和项目库数字化水平。

  行动6  绿色金融合作交流

  推动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标准和服务互认共认,加强与国际机构和平台的交流合作,在绿色和可持续发展评价、气候投融资等方面先行先试。

  强化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市场有效联通,深入落实《南沙方案》,搭建绿色金融跨境服务平台,支持企业赴港澳发行绿色债券,促进金融资源与绿色项目有效对接。

  加强绿色金融国际合作交流,积极对接国际金融组织和机构,吸引境外金融机构、养老基金、ESG(环境、社会和公司治理)基金为绿色项目提供投融资和技术服务。

  行动7  绿色金融风险监测防控

  强化金融机构应对转型风险能力,推动金融机构合理测算高碳资产风险敞口,健全风险压力测试体系,有效覆盖气候变化金融风险和经济绿色低碳的“转型风险”。

  构建绿色金融业务风险监测防范机制,推动金融机构强化内控机制措施,加强绿色金融产品资金跟踪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项目出现“洗绿”风险,建立资金违规使用挪用有效处置机制。

  行动8  绿色金融激励约束

  强化绿色金融创新发展政策支持方面,《实施方案》鼓励符合条件的绿色领域建设项目申报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需求,支持各区政府因地制宜完善绿色金融发展扶持政策、设立绿色金融发展专项资金。

  《实施方案》也提出要健全绿色金融约束机制,如持续开展绿色金融评价,拓展评价结果应用场景,将评价结果作为中国人民银行专项货币政策使用、市区两级扶持政策和财政资金管理招标的参考依据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