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港澳大湾区发展规划纲要》发布3年多以来,在广东省委、省政府的领导下,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会同有关部门积极出台细化落实举措,推动粤港澳金融合作不断加深,大湾区金融改革亮点频出,其中很多改革措施在全国层面都具有开创性。
数据见证了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加速,正成为粤港澳三地互联互通的“金桥梁”。横琴、前海、南沙等三大粤港澳合作平台金融改革创新不断取得新突破;深交所、港交所、广期所三大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深港通”、债券通、“跨境理财通”三大“金融通”范围不断扩展;服务大湾区居民、企业、人才三大群体的金融产品实现多项全国首创;绿色金融、金融科技、跨境金融等金融创新迈上新台阶。
大湾区金融融合发展提速,整体金融实力再上台阶,成为助力粤港澳三地高质量发展的“金融引擎”。最新的数据显示,2021年,大湾区金融业增加值超1.5万亿元,较2018年增长近35%,占GDP比重超10%;大湾区内累计跨境人民币结算量超21万亿元,人民币自2020年起持续成为大湾区第一大结算货币。在第31期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FCI)排名中,与2019年3月第25期相比,香港的国际金融中心地位持续稳固、继续位列第3位,深圳迅速提升4位到第10位,广州位列第24位,大湾区主要金融中心的国际影响力进一步提高。
三大粤港澳合作平台不断取得新突破
横琴合作区跨境金融业务实现多项首创。大湾区首个跨境数据验证平台以金融作为试点应用场景率先在琴澳两地上线运行;率先开展本外币兑换特许机构刷卡兑换业务;赴港发行国内首只非上市城投类企业离岸人民币债券;促成国内首笔交易所市场发行且主体与资产均属海外的熊猫债;国内首家全澳资合格境外有限合伙人(QFLP)试点企业、首家法资私募企业落户横琴合作区;完成我国迄今为止公开披露的最大的一笔S基金交易,同时也是亚洲最大的人民币/美元双币种转换的基金交易。
前海合作区金融改革创新取得多项领先。设立了大湾区首家人民币海外投贷基金;率先面向港籍居民开展数字人民币创新应用;建设国内首个深港合作天然气跨境交易中心;打造全国首个深港供应链金融创新基地;全国范围内率先开展跨境双向人民币贷款;率先打通跨境双向发债;率先试点跨境双向股权投资;全国范围内率先试点跨境资产转让。
南沙自贸片区积极发展特色金融产业。南沙自贸片区重点发展跨境金融、航运金融、科技金融、飞机船舶租赁、股权投资、商业保理、绿色金融七大特色金融。获批开展9项资本项目改革、4项经常项目便利化试点,成为全国首批4个开展跨境贸易投资高水平开放试点的地区。上线运行全国首个线上航运保险要素交易平台,成立总规模达50亿元的南沙航运产业基金;开展全国首笔以人民币为交易货币的境外租赁特种船舶交易业务、大湾区内首笔人民币保理资产跨境转让业务;成功发行全国造纸行业、全国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首单绿色债券,启动国内首个绿色融资租赁线上平台“绿色银赁通”。
三大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建设不断完善
首先,争取了14年的广期所于2021年获批设立。广期所成为我国第一家混合所有制交易所、大湾区新增的国家级重要金融基础设施和交易平台。证监会已明确将16个重点品种交由广期所研发上市。目前,我省正以广期所为抓手打造完整期货产业链。
其次,深交所高质量完成多项改革任务。深交所完成创业板改革并试点注册制,顺利实施主板与中小板合并。三年来,深交所新增上市公司495家,IPO融资超3900亿元,融资规模位居全球证券交易所第五位。启动基础设施领域公募REITs试点。研究发布大湾区系列指数。设立了知识产权和科技成果产权交易中心。
第三,港交所继续巩固在全球资本市场的领先地位。港交所不断完善新兴及创新产业公司上市制度,持续优化“第二上市”“同股不同权”等上市规则,为在美上市的中概股、尚未盈利的生物科技企业等赴港上市清除了制度障碍。三年来,港交所新增上市公司411家,IPO融资超1万亿港元,融资规模位居全球证券交易所第四位。其中,生物科技企业有78家,IPO融资2186.2亿港元,港交所已成为亚洲最大、全球第二大的生物科技融资中心。我省赴港上市企业达277家,占内地赴港上市企业数20%以上,位居全国第一。
三大“金融通”范围不断扩展
“深港通”范围不断扩大。内地与香港股票市场互联互通进一步深化,在港上市生物科技公司纳入“深港通”股票范围。三年来,“深港通”总成交额达41.2万亿元,其中2021年总成交额达19万亿元,同比增长32.5%。2020年10月,深港ETF互通正式开通。2022年,深港ETF纳入互联互通标的,粤港两地市场互联互通机制不断升级。
债券通实现“双向通车”。在“北向通”成功运行4年的基础上,债券通“南向通”正式开通,目前债券通日均成交260亿元人民币,较三年前增长了628%。
粤港澳三地期待已久的“跨境理财通”业务试点于2021年启动。目前,内地的试点银行有27家,香港地区24家,澳门地区9家,办理资金汇划超9000笔,金额超8亿元,极大地促进了大湾区居民个人跨境投资便利化。
三大群体的金融产品实现多项全国首创
在服务的居民跨境金融方面,实现多项“率先”。率先开展代理见证开户业务,截至2021年末,港澳居民通过代理见证开立内地个人账户18.4万户;率先实现大湾区移动支付互通,港澳移动支付工具在内地累计交易金额15.2亿元;率先推出港澳居民征信报告查询服务;率先开通大湾区跨境缴费,跨境电子账单直接缴费业务在港澳地区全覆盖;在横琴合作区率先试行跨境住房按揭贷款,已发放跨境按揭贷款超10亿美元;率先开展跨境保险业务,全国首张澳门单牌车机动车辆保险保单落地,三地保险机构为港珠澳大桥通车推出“三地通保通赔”一站式跨境车辆保险服务,开发创新型跨境医疗险,推动了首单大湾区专属重疾险签约落地;率先开展“医保一站通”业务,累计为4.3万名港澳居民办理医保参保业务。
在服务企业的跨境贸易方面,便利化程度不断加深。2019年,自由贸易(FT)账户在广东自贸试验区上线,试点银行范围从3家增加到6家,试点主体向广州和珠海市科创企业全面推广。2021年,广州、深圳获批开展本外币合一银行结算账户体系试点,深圳成为全国首批本外币合一的跨境资金池业务试点城市。贸易投资和资本项目便利化程度不断加深。开展贸易外汇收支便利化试点、资本项目收入支付便利化改革、一次性外债登记试点以及将外债、内保外贷和境外放款注销登记下放银行办理。
在服务金融人才方面,跨境流动走在全国前列。2022年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基金业协会对境外证券基金专业人才在广州、深圳从业实施特别程序,明确境外专业人才仅需通过法律法规考试,即可在广州、深圳等办理从业登记,进一步提高了大湾区人才流动的便利性。
三大金融创新迈向新台阶
在绿色金融方面,大湾区实现多项全国首创。成立了全国首个区域性绿色金融联盟——粤港澳大湾区绿色金融联盟。广州绿色金融改革创新试验区在全国成效评价中连续三次排名第一。《深圳经济特区绿色金融条例》成为我国首部绿色金融法律法规,同时也是全球首部规范绿色金融的综合性法案。设立全国首家气候支行、全国首家零碳网点。发行全国首单“三绿”资产支持票据、全国规模最大的绿色企业债券、全国首批碳中和绿色债、全国首单银行间市场核电项目碳中和债、全国首单租赁行业碳中和主体信用债。发放全国试验区首笔碳排放权抵押贷款、全国上市企业首笔碳排放权抵押贷款。招商银行成为全国首发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全国性商业银行。兴业银行深圳分行成为首家公开发布环境信息披露报告的全国性银行重点区域分支机构。
在金融科技方面,试点取得新突破。深圳成为金融科技应用试点城市、央行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城市和首个国家级金融科技测评中心。广州获批成为金融科技创新监管试点城市。广州、深圳获批开展资本市场金融科技创新试点。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获批开展区块链建设试点。同时,人民银行与香港金管局签署了《关于在粤港澳大湾区开展金融科技创新监管合作的谅解备忘录》,并于2022年2月实现首个跨境测试应用对外公示。
在跨境金融方面,发展迈向新台阶。港澳资金融机构在我省全覆盖,共有179家港资、澳门资金融机构进驻我省,港澳资银行营业性机构数量居全国第一,成为全国首个港资银行营业性机构在所有地级市全覆盖的省份。QDLP试点扩容至全省,首笔试点业务已落地,深圳QDIE额度从50亿美元增加到100亿美元,参与试点企业69家,已出境投资19.9亿美元。QFLP业务在广州、深圳、珠海等地稳步推进,试点企业超200家。省政府成为首个在澳门发行债券的内地地方政府,深圳市政府成为首个在香港发行离岸人民币债券的内地地方政府。珠海大横琴投资有限公司在香港、澳门两地同时挂牌发行全国首只双币种国际绿色债券,中山明阳集团成功发行澳门债券市场首笔非金融企业绿色债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