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顺应“互联网+”时代大融合、大变革趋势,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的指导意见》(国发〔2015〕53号)、《广东省“互联网+”行动计划(2015-2020年)》等文件精神,加快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动广东金融科技产业深入融合发展,进一步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打造全国首个“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提出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总体思路。
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大力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和推动实施“互联网+”行动的有关部署,通过省市联动,以广东金融高新区为核心区建设“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打造“1+4”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构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支撑平台。“1”即互联网+,“4”,即众创、众包、众扶、众筹平台,将佛山民间金融街升级成为具有广东特色的互联网+创新创业金融社区,将广东金融高新区打造成“互联网+”众创金融集聚发展先行区,将佛山打造成为全国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标杆城市。
(二)基本原则。
----坚持市场引导,创新体制机制原则,强化市场配置金融资源的基础性作用;
----坚持先行先试,深化改革开放原则,加强省市联动,加快创新政策在佛山、尤其是广东金融高新区试点,并不断总结经验向全省推广;
----坚持风险可控,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正确处理创新发展、政府监管以及行业自律的关系,实现包容性、可持续发展。
(三)总体目标。
以佛山市为主体,以广东金融高新区为核心,以佛山“互联网+”创新创业金融社区为先导,围绕“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需求,构建有利于创新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金融支撑服务体系,发展一批业态完整的互联网金融企业和创新创业资源,培育一批创新创业的优秀企业和人才队伍,形成有利于创新创业的浓厚氛围,把佛山打造成为国内创新创业活跃、成功率高的创业乐土以及港澳、广深金融服务的辐射区、承接区和拓展区,并发展成为国内“互联网+”众创金融的示范区。力争在三年内,全佛山集聚互联网金融企业超过300家,形成具有一定规模的行业领先企业20家;引进创业投资资金200亿元,解决企业融资150亿元;扶持创新创业企业1000家;佛山市新增三百亿元以上市值的上市企业3家,新增境内外上市企业30家,新三板累计挂牌企业60家,区域股权交易中心累计挂牌企业200家。
二、主要内容
结合广东实际,建设“互联网+”众创金融的“1+4”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在全国率先就金融支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创新驱动发展进行系统性、综合性探索实践。
(一)“互联网+金融”体系建设。
1、以广东金融高新区为基地打造互联网金融集聚区。将“互联网+金融”作为广东金融高新区招商引资重点,强化政策扶持,加大招商力度,重点引进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供应链金融、电商金融、网络征信等互联网金融平台;结合广东金融高新区现有基础和优势,引进呼叫中心、培训中心、产品研发中心、数据处理、灾备中心等互联网金融后援机构,带动更多互联网金融人才、技术等要素集聚;围绕产业链融资需求,促进中德工业服务区、智慧新城等创新创业要素集聚区域“互联网+金融”业态发展。
2、推动金融机构与互联网金融平台深入合作。高度重视并着力把握互联网与金融深度融合的大趋势,鼓励和支持辖内金融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促进互联网金融健康发展,激发活力。鼓励和支持银行业机构开展业务创新,为符合条件的第三方支付机构和P2P平台提供资金存管、支付结算等配套服务。鼓励保险公司依托互联网技术创新产品和服务,加强与互联网金融企业相互合作,提高其风险抵制能力。积极引入保险资金促进互联网金融企业发展,支持互联网企业投保科技保险等业务。支持小微金融服务机构与互联网企业开展业务合作,实现商业模式创新和互利共赢。
3、鼓励本地金融机构和金融组织开展互联网金融创新。依托互联网+,利用云计算、移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开展网络银行、网络证券、网络保险、网络基金销售等业务,加快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在更广泛地区提供便利的存贷款、支付结算、信用中介平台等金融服务。鼓励支持小额贷款、融资租赁、融资担保等金融组织“触网”。每年对互联网金融创新产品组织评选并予以奖励。
4、积极培育互联网金融龙头企业。鼓励有实力的企业发起设立各类互联网金融机构,支持本地龙头企业发起设立互联网小贷公司、互联网金融资产交易平台、电商金融企业等创新型机构,更好地满足中小微企业和个人投融资需求。着力培育形成一两家持有银行、证券、保险、保理、第三方支付、网络借贷、股权众筹等互联网金融全牌照的金融控股集团。
5、开展互联网普惠金融服务试点。推动佛山当地企业与大型综合金融服务集团开展战略合作,利用互联网技术及线下理财师以线下智能自助设备开展普惠金融服务,便利客户,缩短金融服务的“最后一公里”。以互联网+线下服务的普惠金融方式,满足市民和商家传统金融不能满足的投融资需求,通过互联网让客户享受保险、银行、理财等综合金融业务的全流程咨询和服务。
6、支持金融机构组建消费金融公司和互联网票据交易平台。鼓励农商行等金融机构引入战略合作者,组建消费金融公司,以互联网技术为手段,面向全国拓展多领域、多层次、多样化的互联网消费金融服务,并配套建设消费金融清算结算中心,打造全国消费、佛山结算的新模式。支持有条件的金融机构建设互联网票据交易平台,为中小企业提供快捷、低成本的融资新渠道,不断丰富票据品种,开拓交易渠道,进一步扩大票据交易平台影响力与辐射面,把佛山打造成为华南地区最大的票据交易中心。
7、建设网上投融资服务平台。开展互联网融资路演,完善佛山市金融服务网,搭建“永不落幕”的投融资信息服务与对接平台,促进金融机构、中介和企业之间的信息交流,积极推广各类创新型互联网金融产品。发布互联网金融创业从业者相关信息披露、风险提示和合格投资者信息,鼓励和完善各类科技金融综合信息服务平台的建设和服务。
(二)众创平台建设。
8、升级建设佛山互联网+众创金融社区。依托佛山民间金融街、亿能创业大厦、39度空间、承业大厦、益禾公寓等创新创业载体,打造升级佛山众创金融社区,以“互联网+”为发展方向,重点培育互联网金融和移动互联应用行业,促进创新创业资源协同发展,激发区域创新创业活力,致力建设成为创业人才集聚、创业要素充沛、创业服务完善、创业氛围浓厚的创新创业生态圈,打造成为华南地区创新创业要素集聚中心、财富和资本管理中心。
9、大力发展众创空间等创新创业载体。重点支持佛山众创金融社区、禅城区CC创业咖啡金融创新创业项目孵化平台等创新创业平台,建设草根围、天使汇、微创谷等创业平台,积极引进银行、风险投资、融资租赁等各类传统与创新型金融机构,会计师事务所、资产评估公司以及代理服务、创业服务等各类中介机构,实现创新与创业、孵化与投资相结合,为小微创新企业成长和个人创业提供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的开放式综合服务平台。佛山市政府将依据《佛山市科技创新平台资助办法》等政策措施对众创空间进行培育和扶持。
10、举办各类创业创新活动。健全创业辅导指导制度,支持举办创业训练营、创业创新大赛等活动,培育创客文化,举办各类创新活动。充分发挥“互联网+”博览会、“金洽会”、“灯湖论剑”等品牌活动的引领作用,进一步打造品牌化创新创业活动,吸引资金、技术、人才等各类资源有效对接。举办“微路演”、创新创业大赛、创业人才评选等各类活动,为全社会树立创新创业典型,提升区域创新创业整体氛围。
11、组建高层次互联网金融人才培训机构。推动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设立互联网金融培训中心,优化整合“政、商、学、研”资源,不断提升各行业对互联网金融的认识理解及适应“互联网+”发展创新能力,切实加强对互联网金融发展的“创才”储备和“创智”支撑,致力打造华南地区具有相当影响力的集互联网金融人才培养、政策研习、产业发展战略研究等服务内容为一体的高端培训平台。
12、建设互联网+金融智库。建立开放竞争的“互联网+”金融人才引进机制,高校及学术机构的知名专家学者、企业界精英、卸任政府官员等都可以纳入智库研究队伍。重视人才培养和人力资本激励,通过内部或外部培训、实习、交流不断提升金融人才质素,建立市级金融人才联席会议制度,整合现有政策资源,协调金融人才引进、培养、留用及服务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三)众包平台建设。
13、支持法人银行机构开展去中心化清算系统试点。鼓励各本地农商行联合全球领先的分布式支付清算解决方案提供商,为银行、金融机构、商家以及个人提供高效、免费、透明化的价值传递服务,实现任意币种资金实时、安全划转,提高交易效率。开发以社交金融为主的交互式、分布式金融产品,打造全新的社交借贷模式和轻量化的金融信息整合平台,促进互联网金融创新发展。
14、发展设计研发产业和配套金融服务。发挥广东金融高新区服务外包示范区优势,发展各类服务外包、生产外包、研发外包、呼叫外包等业务。鼓励采用众包模式促进生产方式变革。充分发挥广东工业设计城人才和平台优势,借助互联网平台为广东制造提供更多工业设计、文化创意等专业化外包服务。
15、大力发展制造运维众包。发挥佛山制造业优势,支持有能力的大中型制造企业通过互联网众包平台聚集跨区域标准化产能,满足大规模标准化产品订单的制造需求。通过与阿里巴巴等互联网资源整合平台及市场精细分工,鼓励中小制造企业通过众包模式构筑产品服务运维体系,降低运维成本及创新创业难度。
16、完善知识产权投融资体系。健全知识产权质押信贷制度,细化评估标准和依据,加快发展知识产权交易中介机构,研究成立专门担保机构或设立专项担保基金,为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提供担保。
(四)众扶平台建设。
17、设立100亿元“互联网+”产业引导基金。引导基金将充分发挥政府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和杠杆作用,以市、区财政资金为引导,吸引保险资金、上市公司闲置资金及相关产业母基金入股,根据投资进度募集资金,用于支持佛山“互联网+”战略落地,支持互联网金融机构创业创新,传统制造及商贸企业“触网”或技术改造,互联网金融产业园基础设施建设,并为互联网+企业融资提供风险补偿或贴现扶持。
18、加强对科技企业孵化器的政策扶持和风险补偿。完善出台科技金融政策,鼓励创业投资机构和金融资本投向科技企业孵化器内初创型的科技型中小微企业,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建立与省财政创业投资及信贷风险补偿资金联动机制,设立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创业投资风险补偿资金和佛山市科技企业孵化器信贷风险补偿资金,支持金融机构为孵化器内科技型中小微企业提供贷款,对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项目和对在孵企业首贷出现坏账项目所产生的风险损失,按比例予以补偿。
19、在广东金融高新区设立高端互联网金融研究平台。在广东金融高新区建设互联网征信研究院、互联网金融实验室、网络安全支付研究院等高端互联网金融研究机构,集聚互联网金融高层次人才,提升佛山市互联网金融研究和创新水平。
20、运用互联网大数据技术建立市级综合征信中心。进一步完善市公共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建设,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归集和共享机制,完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提升征信数据采集的范围和效率。加强企业信用自律,完善信用激励机制。建设和完善佛山市征信中心数据库。推动信用服务机构依法建设商业征信系统,不断创新信用服务产品,满足市场多样化、个性化的信用服务需求。
21、设立各类创新创业专业服务机构。在广东金融高新区等地建设创新创业服务中心,科技金融综合服务中心等机构。加快构建佛山市“众创空间”载体,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进一步加快推进大众创业创新。成立佛山市众创空间联盟,促进佛山市众创空间之间的资源共享,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氛围。
22、完善吸引金融创新人才的政策。尽快出台互联网金融人才认定及扶持办法,鼓励互联网金融人才与传统行业人才双向流动,完善落户、安置和奖励等制度。加强金融人才队伍建设和金融学术交流。充分利用毗邻广州、深圳以及港澳的优势,引进和培养一批“互联网+金融”高端人才。支持通过任务外包、产业合作、学术交流等方式,吸引互联网金融领域领军人才、特殊人才、紧缺人才在佛山创业创新和从事教学科研、学术和经验交流等活动。以广阔的市场和丰富的项目吸引香港、澳门、广州、深圳等地优秀金融人才与佛山的互联网金融机构合作。
(五)众筹平台建设。
23、开展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试点。在全省率先开展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试点,设立和引入一批实力强、运作规范的互联网非公开股权融资平台,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大胆创新,为小微企业和个人创业提供资金支持,助其实现创业梦想。积极支持股权融资平台在规范发展的基础上,争取成为国家股权众筹融资试点。
24、支持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开展股权质押融资。推动广东股交中心与地方职能部门合作,探索构建高效、多维度的以大数据为基础的企业诚信体系,通过采集、归纳企业原始数据,分析企业发展情况及股权真实性等,并持续跟踪调查企业的发展状况,为股权质押的资金提供方提供更精准、更及时的详实数据。同时,把股权质押融资与当地政府的扶持政策结合起来,通过政府购买形式,吸引中介机构发挥多维度职能。
25、支持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开展科技板试点。为科技型及创新创业等中小微企业专门设立一个特色服务板块,服务对象包括七大战略新兴产业、互联网企业、高校创业企业、商业模式创新企业、创新创业企业、传统企业转型升级等,服务内容包括政策解读、课程培训、宣传展示、融资辅导、金融顾问、项目路演、股权定价、股权转让等,以此引领科技型企业度过发展瓶颈,打造科技型企业的培育孵化摇篮。
26、积极发展各类实物、股权众筹项目。支持广东金融高新区股权交易中心“蓝海众筹”发起各类实物众筹,支持其申请股权众筹资格。鼓励佛山大中型制造企业加强与阿里巴巴、京东集团等互联网巨头合作,开发智能电器、智能家居、智能建材及各类创新产品等实物众筹项目。同时,引入或设立3-5家大型股权众筹机构,支持创新、创业企业加速壮大发展,研究出台支持天使投资发展的政策,设立天使投资引导资金,通过互联网众筹方式,培育基于本土的天使投资者队伍。
27、支持保险机构在佛山开展保险资金支持科技企业专项融资试点。鼓励人保资本投资管理公司等保险机构,在佛山设立“人保(佛山)科技保险投资引导基金”等投资基金,投资于各类科技型中小企业,重点扶持国务院规定的战略性新兴产业,具有发展前景、以及较高增长潜力的科技企业等。投资方式包括股权投资、债权附转股权模式等方式,创新保险资金利用方式,积极扶持和引导佛山中小科技企业的发展,帮助缓解科技企业资金不足,融资困难的问题。
28、创建互联网+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示范区。在佛山市开展“互联网+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推广示范区”建设,引导和鼓励应收账款债权人、债务人和资金提供方,依托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办理应收账款确认、融资需求推送、融资意向反馈、质押/转让通知发送等,提高融资交易效率,着力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
三、配套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佛山市政府、省金融办、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监局、广东证监局、广东保监局、广东金融高新区发展促进局等为成员的广东“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建设领导小组,研究制定相关扶持政策,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和重大事项等。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加强对“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建设的协调推动,制定例会制度,定期反馈情况,实时跟踪重点项目。
(二)加强统筹协调。建立省市联动的联席会议制度,统筹协调解决重大问题,切实推动各项工作贯彻落实。明确佛山市各部门、各单位的职责分工,加强政策落实,确保政策延续性。拨付专项预算,确保各项重点措施落实,沟通协调解决发展中跨行业、跨部门、跨领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完善互联网金融风险防控和应急处置机制。
(三)分步实施推进。佛山市各县区、各单位要结合实际,研究制定落实政策和措施,提出明确的年度或分期实施计划,定期进行跟踪检查。要充分发挥相关行业协会的作用,建立对重大项目情况的跟踪监测、检查和评估机制,务实有序推进“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建设工作。
(四)强化政策引导。设立“广东建设‘互联网+’众创金融示范区”专项扶持资金,安排专项工作经费,研究出台系统性的扶持政策,细化项目分工、明确部门职责,重大项目责任单位制定本单位所负责项目的扶持政策,并严格确保落到实处。
(五)优化市场环境。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便利工商登记制度,大力引进从事孵化培育、投资、培训、创咖、创媒等各类专业机构入驻佛山。落实税收减免和优惠,加大政府资金扶持和补贴,促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统筹推进政府部门互联网人才、金融人才队伍尤其是互联网金融跨界人才建设,创新人才体制机制,努力吸纳优秀互联网+金融精英人才到各政府职能部门,选派优秀干部参加到互联网金融机构挂职或进修,强化互联网+金融专业知识学习。
(六)加强行业自律。成立佛山市互联网金融协会,充分发挥行业自律组织在行业准入、教育培训、信息披露等方面的作用,加强行业自律管理,引导行业规范经营。推动制定各类产品和服务标准,促进企业之间的业务交流和信息共享。完善行业纠纷协调和解决机制,鼓励第三方以及用户参与平台治理。构建在线争议解决、现场接待受理、监管部门受理投诉、第三方调解以及仲裁、诉讼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