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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佛山市南海友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1-01-05 10:1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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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贷复〔2021〕1号

佛山市南海友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票据贴现、投贷联动)申报材料》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各项监管指标优良,2019年度监管评级为AAA+。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优化普惠金融服务、促进经济平稳发展,根据《广东省2019年度小额贷款公司“楷模”监管评级结果运用指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试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请你公司坚持小额、分散原则,严格控制单一业务风险,对单一客户(持票人)的票据贴现余额与贷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你公司注册资本的5%且不超过1000万元,对同一出票人(核心企业)的票据贴现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且总的票据贴现余额不得超过你公司资本净额的30%。请你公司切实加强对贸易背景真实性和贴现资金用途的审查,禁止虚构贸易背景套取信贷资金,严禁将贴现资金用于房市、股市、垫付银行承兑汇票或让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前手)等不合规用途。

  二、同意你公司针对佛山市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试点开展股权投资业务。在开展股权投资业务时,应当建立严格的风险隔离措施,实现资金独立核算;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使用负债资金、代理资金、受托资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单一企业及其关联方的金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总投资额以注册资本的20%为限。

  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开展业务,继续加大对“三农”、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济主体的信贷投放力度。在开展票据贴现、股权投资业务前,应当将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股权投资试点方案报市、区监管部门备案,并在佛山市金融工作局指导下做好非现场监管系统业务数据填报、更新等工作。我局将督促佛山市金融工作局持续监测你公司业务运行和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风险。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