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局(金融工作局)、市场监管局,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作为广东省(不含深圳)唯一合法的区域性股权市场运营机构,主要为企业提供股份改制辅导、培育孵化和股权托管、融资等服务,为企业的证券非公开发行、转让等活动提供平台,是我省重要的地方金融基础设施和中小微企业综合金融服务平台。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发展区域性股权市场的通知》(国办发〔2017〕11号)和《广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纲要》有关部署要求,为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健康发展,支持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支持省内企业利用区域性股权市场规范股权管理等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建设非上市股份集中托管平台
支持我省依法设立的非上市股份公司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办理股份集中托管,明晰和规范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关系。鼓励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为挂牌有限公司代办股权变更、出质登记相关业务,进一步提高服务企业效率。
二、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开展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业务,探索份额转让试点
总结推广前期在广州市开展的有限合伙企业财产份额出质登记经验做法,鼓励省内注册的有限合伙企业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办理财产份额托管、出质登记业务。为完善私募股权募集、投资、管理、退出机制,优化私募股权投资环境,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根据国家金融管理部门有关部署,积极探索股权投资和创业投资份额转让试点。
三、建立企业信息共享机制,进一步提高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能力和效率
支持广东股权交易中心与地方金融监管(金融工作)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建立企业信息共享机制,助力防范信息不对称导致的相关金融风险。建立挂牌、托管企业白名单共享机制,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可向市场监管部门反馈挂牌、托管企业发生的股权变更、出质等登记信息。
四、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创新企业信息服务模式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与省市场监管局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探索建设“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平台市场主体服务专区”,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查询服务,简化办事流程,进一步丰富企业信息服务应用场景,推动我省企业利用股权质押、份额质押融资发展,优化我省营商环境。
五、加强组织管理
各地级以上市地方金融监管(金融工作)、市场监管部门要按照通知要求,积极引导、推动辖内符合条件的企业在广东股权交易中心托管、挂牌、融资,并做好登记信息衔接工作,实践中好的经验、做法及时加强总结和推广。同时,加强风险隐患排查,发现风险苗头的及时组织处置并上报。
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应加强与地方金融监管(金融工作)、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对接,建立健全各项业务规则和操作规程,主动服务、靠前服务,推动我省企业规范股权管理、实现高质量发展。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0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