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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梅州市裕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扩大经营区域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1-12-30 18:09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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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金监复〔2021〕21号

梅州市裕鑫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扩大经营区域至粤东粤西粤北地区的申请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符合《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楷模”监管评级结果运用指引(2020年度)》关于申请跨市域扩大经营区域的有关条件。为支持评级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加快发展,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楷模”监管评级结果运用指引(2020年度)》等有关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经营区域由梅州市扩大至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你公司仍应专注服务梅州市普惠金融重点服务对象,在梅州市内的贷款余额不得低于2亿元且不得低于总贷款余额的1/5。

  二、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开展业务,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济主体和“三农”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并强化风险控制。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