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行业基本情况
截至2021年末,广东省共有融资担保法人机构204家,融资担保在保余额2664亿元,行业融资担保在保余额放大倍数3.51倍;支小支农业务规模807亿元,行业直接融资担保年化综合费率降至1.32%;行业资产负债率为17.2%,年度融资担保代偿率为1.1%。
二、监管措施及成效
(一)从严监管明底线。印发《关于定期报送非持证融资担保机构清理处置情况的通知》,有序组织各地清理处置非持证机构注销、变更企业名称或经营范围。对省内部分融资担保机构进行现场检查,根据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
(二)分类监管促发展。出台《广东省融资担保公司监管评级指引(试行)》,按照系统性、科学性、可操作性原则筛选三级指标评级体系,通过评级指标设置,引导行业机构回归本源、聚焦融资担保主业,提高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开展了首次监管试评级,根据评级结果合理配置监管资源,实现分级分类监管,促进融资担保行业规范有序发展。
(三)科技监管提效能。大力推进省地方金融组织非现场监管系统建设,数据报送质量有效提升。组织召开数据报送培训会,贯彻落实《中国银保监会关于印发融资担保公司非现场监管规程的通知》要求,提升工作效能。
(四)引导行业强自律。指导广东省融资担保业协会推动《广东省融资担保行业自律公约》落实实施;转发《关于融资担保公司等三类机构审慎开展跨省业务的提示》,呼吁会员单位聚焦主业、深耕当地、审慎经营;组织召开系列座谈交流会和专项培训会,宣贯监管政策,强化机构合规经营理念,引导行业规范健康发展。
三、发展政策及成效
(一)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作用有效发挥。大幅拓展政府性融资担保覆盖面并明显降低费率,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小微企业和“三农”发展。截至2021年末,全省政府性融资担保再担保机构共40家,实收资本129亿元,占全省的17%;融资担保金额550亿元,占全省的21%,为小微企业和“三农”提供融资担保服务372亿元,占全省的46%。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已成为我省支小支农融资担保业务的主力军。
(二)行业配套机制不断完善。建立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绩效考核、保费补贴、业务奖励和代偿补偿机制等,形成“前有补贴、后有补偿”的政策扶持体系。推动建立再担保业务补助机制,对国家融资担保基金项下,省融资再担保公司免收的再担保费以及合作融资担保机构缴纳的再担保费予以补助。
(三)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规模快速增长。推动融资担保机构深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争取更大授信额度,业务规模实现快速增长。2021年,国家融资担保基金给予我省年度授信额度增至300亿元。向国家融资担保基金报送融资担保业务246亿元。
(四)政银担合作持续深化。联合广东省财政厅、广东银保监局召开全省政银担合作推进会,进一步畅通银担合作通道;协调属地银行机构加强与融资担保机构合作,降低审核层级、简化手续。完善政银担合作机制,形成国家、省、市多个层次的融资担保行业风险分担和补偿机制。
(五)公司治理体系不断完善。严格落实《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及其四项配套制度,通过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等措施,加强对资本金、资产质量、杠杆水平、关联交易、业务集中度和关联度等重点领域的监管力度,推动机构“对标合规”。
四、2022年监管与发展计划
2022年,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按照“防风险、促发展、严监管”原则,强化“监管姓监”、强化回归本源、强化审慎监管、强化内控合规,不断完善监管制度,提升监管能力,规范健康发展。继续推进完善政府性融资担保体系,深化与国家融资担保基金合作力度。推进政银担合作,扩大银担合作规模。推进科技赋能,提升风险管理能力。推进监管法治建设,加强行业监管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