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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设立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2-02-23 09:32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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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金监复〔2022〕7号

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筹):

  你公司报送的整合成立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交易场所监督管理办法》《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和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整合方案》《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设立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的批复》(粤府函〔2021〕391号)等有关规定和文件精神,同意设立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金交)。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同意将广东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东金交)和广州金融资产交易中心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广州金交)整合设立新金交,广东金交和广州金交注销工作在新金交成立后依法依规办理。

  二、新金交经营范围为:为各类金融资产交易、不良资产交易、金融企业非上市国有产权转让提供服务;投融资咨询策划、信息咨询及技术中介服务;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业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三、新金交住所为广东省广州市黄埔区(中新广州知识城)亿创街1号406房之769。

  四、新金交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为邢蓬延;第一届董事会成员:邢蓬延(董事长)、徐芳(副董事长)、高奇(副董事长)、刘鸿燕、罗波夫、杨振宇、黄成、杨新;第一届监事会 成员:肖琳(监事长)、祝杰。

  五、新金交注册资本为146,856,506.00元;股权结构为:广东粤财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占比17.445%、广东省交易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3.356%、珠海华发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比23.356%、广州金融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比17.445%、广州开发区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占比17.445%、珠海大横琴集团有限公司占比0.953%。

  六、新金交定位为省级地方金融基础设施,在日常经营中要强化风险意识、严守合规底线,确保规范运营、健康发展,有效服务实体经济。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