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和中国银保监会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广东省(不含深圳)典当企业2020年度年审工作。纳入本次年审范围的典当企业共228家,其中第一批210家已于2021年11月24日通报,现将第二批18家年审拟定结果予以公示。
经各地级以上市地方金融监管(工作)局初审、省典当行业协会协助复核、我局审核,18家典当企业中,8家拟定为B类、9家拟定为不通过;1家主动申请解散并终止典当经营,不再参与年审。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2年3月21日-3月29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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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