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2022年3月至4月,广东省审计厅对我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针对审计指出问题,我局逐条梳理,认真整改。有关整改情况公告如下。
一、关于“2019至2021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扩大支出范围,在日常公用经费中列支应由业务合作单位支付的常驻工作人员饭堂管理费5.42万元,其中2021年2.72万元”的问题
在审计发现问题时,我局立即清查业务合作单位签订合同情况,对合同约定了由我局承担饭堂管理费的,继续履行合同,合同到期后,不再承担饭堂管理费;合同未约定有关内容的,审计指出问题次月(2022年4月)起,已停止为合同相对方常驻工作人员承担饭堂管理费。
二、关于“截至2022年2月,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未按规定上缴财政资金4.72万元”的问题
在审计发现问题时,我局边审边改、立行立改,审计期间已将有关资金已按规定上缴省财政国库。
三、关于“2021年,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有1项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未按规定采用因素法分配安排地市资金800万元;对1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82.85万元;有3个项目的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目标任务未完成,涉及金额880万元”的问题
(一)关于“专项资金分配不规范,未按规定采用因素法分配安排地市的资金800万元,专项资金闲置80万元”整改情况
1.针对专项资金800万元未按规定采用因素法分配的问题,我局会同省财政厅根据《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同步修订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市县项目与省级项目均由省级审批,经专家评审、局党组集体审议后报省分管负责同志审核后按项目法确定分配方案。2023年专项资金任务清单和分配方案已实施。
2.湛江市“地方金融风险处置化解研究和湛江地方资产管理公司筹建”项目专项资金80万元闲置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积极协调省财政厅,项目资金已完成全额收回。
(二)关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监管不到位,部分专项资金的绩效目标设定不科学、目标任务未完成”整改情况
1.广东股权交易中心股份有限公司“广东区域股权市场金融科技综合提升工程”项目绩效目标设置不完善,未完成新增挂牌企业绩效目标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指导该公司强化绩效目标设置,加强推广宣介和拟挂牌企业辅导,持续推进新增挂牌企业数量。截至2022年7月31日,该公司已设置中小融平台广州、佛山、汕尾、潮州、东莞等分站,当年已完成新增挂牌企业数70家,累计挂牌320家,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2.汕头市金融工作局“汕头跨境综合支付结算平台(付汇通)”项目未完成“跨境结算交易量1000万元、服务商户数量5家”的绩效目标问题已完成整改。我局指导汕头市金融工作局继续推进平台的推广运用工作,截至2022年6月,平台服务商户数量已达5家,跨境结算交易额超1000万元,完成既定绩效目标。
3.东莞市工作金融工作局“东莞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开发”项目未完成货币资金、大额存单、理财产品等9类金融资产入池管理的绩效目标问题需持续推动整改。我局指导东莞市工作金融局继续完善平台的开发运用工作,计划二期建设时开发资产池可质押金融资产模块。根据《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金融服务)项目申报材料》,东莞农商银行提出“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建设计划投资835万元”,2021年申请300万元专项资金,实际获批240万元。目前,东莞农商银行产业金融服务平台开发已完成建设供应链模块,资产池模块(票据池、应收账款池)的建设及运用。后续二期建设,将增加上线资产池可质押金融资产品种、半秒贴、投标通、财票通等功能。
(三)关于“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对专项资金使用监管不到位,项目实施单位资金使用不规范,涉及金额82.85万元”整改情况
深圳市未来金融研究院未对专项资金实行专账核算和广东南方金融创新研究院资金使用不规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一方面我局督导上述两院对账目进行整改,将专项资金支出形成专账,暂停两院2023年、2024年金融发展专项资金资金申报资格,同时收回南方金融研究院扩大开支范围的业务洽谈餐费4.95万元上缴省财政;另一方面在专项资金项目入库阶段,加强对项目实施单位财务管理和内控制度的考评,在项目实施阶段,加强对支出情况的监督检查。此问题2022年8月初完成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