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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复〔2024〕4号
珠海鸿发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变更住所事项的申请与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住所由“珠海市横琴新区横琴濠江路8号4栋301房”变更为“珠海市香洲区沿河东路341号1栋第4层402房”。
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应当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