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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中山市晋裕典当有限公司变更住所事项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4-01-29 18:49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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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复〔2024〕2号

中山市晋裕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关于变更住所事项的申请与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

  住所由“中山市石岐区博爱三路9号(第1幢2层1-202号)”变更为“阳江市江城区西平路市建公司鹤田商品房A幢2号商场”。

  你司变更住所后,应当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4年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