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经营行为,有效开展市场监管,根据相关规定,2019年4-6月,我局完成对省级小额贷款公司2018年经营情况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具体情况通报如下。
一、抽查依据
(一)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
(二)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09〕5号);
(三)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府〔2009〕10号);
(四)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办函〔2017〕468号)。
二、抽查对象
广东新供销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粤科科技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中保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垦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财网联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三、抽查结果
本次省级小额贷款公司抽查率为100%。抽查结果显示,1家机构放贷比例偏低、有个别数据未按实际填报到非现场监管系统;1家机构存在涉农贷款余额占贷款余额比例过低、一个借款人以多个借款人名义化整为零进行借款和未经批准开展股东借款融资等问题;1家机构直贷业务余额比重偏低、对单一客户再贷款金额大且集中;1家机构存在贷款对象贷款领域单一、公司部分人员未在公司实际列支工资和社保、未按规定细化风险标准、未充分计提呆账准备金、向关联方提供贷款、内控管理不健全等问题;1家机构存在与第三方合作接受变相增信服务、贷后检查不到位和总经理长期离岗未实际履职等问题。
四、抽查结果处理情况
对现场抽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已根据《关于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指导意见》(银监发〔2008〕23号)等有关规定,及时下发了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小额贷款公司加快整改,并按要求报送整改情况。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年7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