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现在所在的位置 : 首页 > 政务公开 > 通知公告
关于2023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购买服务的公示
  • 发布时间:2024-08-26 10:23
  • 来源: 本网
  • 浏览量:-
  • 【字体:    

  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商流通发〔2012〕423号)《中国银保监会办公厅关于加强典当行监督管理的通知》(银保监办发〔2020〕38号,以下简称38号文)等要求,2023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按照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开展。现就我局2023年度典当行年审工作购买服务计划如下:

  一、项目服务内容

  1.协助收集、整理及汇总典当行业年审资料;

  2.协助审查典当企业的年审资料,复核典当企业年审发现的问题,汇总各地市地方金融监管部门年审工作情况,提出初审建议;

  3.协助核查企业每月上报经营报表、填写当票、合规经营等情况;

  4.协助核查典当企业提交的整改材料,提出核查建议;

  5.协助开展必要的现场核查;

  6.协助汇总年审核查工作,总结典当企业年审工作存在的问题及整改建议并形成年审核查报告;

  7.编写2023年广东省典当行业分析报告,提出行业发展建议等。

  二、购买主体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三、承接主体的确定依据

  根据38号文提出的“发挥协会作用”;《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广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全面推开广东省地方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工作的通知》(粤发改体改函〔2019〕3911号)提出“通过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本行业领域内行业协会商会发展,引导其强化行业自律、反映行业诉求,鼓励行业协会商会参与行业立法、规划、标准制定、数据统计、评估评价、诚信体系建设等工作”等文件精神,广东省典当行业协会(以下简称“省典当协会”)此前受省经信委、省商务厅、我局委托开展历次年审工作,经验丰富,拟继续委托省典当协会作为2023年度年审的第三方核查单位。

  四、服务期限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完成上述项目服务内容为止,不超过2024年11月30日。

  五、预算资金

  金额:人民币63400元(大写人民币陆万叁仟肆佰元整)。

  六、目标要求

    依照《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的相关要求协助我局完成对广东省典当企业年审材料的核查工作(含现场核查),提出核查建议,形成年审核查报告,编写2023年广东省典当行业分析报告。

  七、公示时间

  2024年8月26日— 2024年8月30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831356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