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和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工作要求,我局组织开展广东省(不含深圳)典当企业2023年度年审工作。纳入本次年审范围的典当企业共157家(含分支机构10家),现将第一批136家(含分支机构7家)年审拟定结果予以公示。
经各地市(区)地方金融工作部门初审、省典当行业协会协助复核、我局审核,第一批136家典当企业中,76家拟定为A类企业、56家拟定为B类企业、4家拟定为不通过。具体名单见附件。
公示期为2024年12月13日至2024年12月20日(五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书面向我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提供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反映问题、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逾期提供证明材料的,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20-83135637
附件:1.A类典当企业名单(76家)
2.B类典当企业名单(56家)
3.不通过典当企业名单(4家)
广东省地方金融管理局
2024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