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省积极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国发〔2015〕43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广东省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粤府函〔2016〕5号),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政府性担保机构增长迅速,实力不断增强,融资担保行业整体结构进一步优化,为促进地方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辖内融资担保行业基本情况
(一)全省融资担保行业发展简况。
2016年,全省融资担保行业机构减量增质成效明显,行业整体结构进一步优化,行业整体发展平稳。
去年底,全省经营中的融资性担保公司法人机构309家,同比减少9.4%,分支机构20家,机构注册资本总额590亿元,同比上升3.1%;机构净资产644亿元,同比增加3.7%;从业人员5925人,同比减少6.0%;在保余额1945亿元,同比增长17.5%;其中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含债券担保)666亿元,同比减少11.4%;行业平均放大倍数1.03倍,同比下降15%;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943亿元,同比增长36%。
(二)融资性担保机构业务开展情况。
2016年,银行贷款担保业务加快向国有融资担保公司集中,全省国有控股或参股融资担保公司增速加快,逐步成为行业骨干,专业性融资担保公司业务规模稳中有升。
2016年末,广东省国有控股或参股的融资担保公司60家,占全省19%;注册资本216亿元,占全省的37%;在保余额1072亿元,占全省的55%;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461亿元,占全省的69%。全年新设国有担保公司17家,占全年新设数的61%。据统计,前20%的融资担保公司业务量超全省总量的90%,融资性担保在保余额前十的机构业务量448亿元,占全省业务总量的67%,平均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3.31倍,远高于全省平均值。
(三)融资性担保机构落实产业政策情况。
2016年,全省融资性担保行业继续发挥支持中小微企业、“三农”融资的增信作用。全行业累计为全省7000户中小微企业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520亿元,中小微企业融资性在保余额、个体工商户和农户等融资性在保余额分别为482亿元和118亿元,占全省融资性在保余额(含债券担保)的90.1%。此外,全省累计为高新技术企业新增融资性担保金额147亿元。全年累计为650户“三农”新增融资担保金额28亿元;年末“三农”在保户数860户,在保余额29亿元。
(四)政府部门对融资性机构扶持情况。
2016年,我省各级政府切实加大政策扶持和资金支持力度,获得政府扶持的融资性担保机构21家,占全省法人机构总数的6.8%;获得政府部门扶持资金共32.1亿元,其中资本金投入31.7亿元,担保费补贴60万元,代偿及损失补偿619万元,税收减免1213万元,其他2706万元。我省已在除佛山市、揭阳市以外的19个市设立了市级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
二、行业经营与管理情况
(一)行业资产负债与盈利情况。
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负债结构比较合理,但资产运营效率不高,盈利水平较低。截至2016年末,全省融资性担保机构资产总额750亿元,负债总额106亿元,净资产644亿元,全行业资产负债率为14%。行业净利润10.9亿元,净资产利润率1.69%,较2015年略有提升,但仍处于较低水平,收益与风险不匹配。
(二)行业风险及拨备情况。
全省融资担保行业代偿率有所下降,尚有业务的融资担保公司自身风控能力相对较强。2016年,全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累计代偿13.70亿元,担保代偿率和融资性担保代偿率分别为0.80%和1.46%,与上年相比分别减少45和36个百分点。
风险拨备方面,全省大部分融资担保公司足额提取了未到期责任准备金和担保赔偿准备金。截至2016年底,全省融资担保公司共提取担保准备金39.9亿元,拨备覆盖率为87.9%。
(三)流动性风险及其他风险情况。
流动性风险方面,在资产构成中,融资担保公司用于担保业务保证金、代偿以外的资金使用占比较大,如,债权和其他投资股权投资占总资产32%,主要由于担保业务风险与收益不相匹配,融资担保公司拓展业务意愿不强,个别机构为追求利润,投资占比过大,具有一定流动性风险隐患。
公司风险管理方面,2016年,各地加大监管力度,通过现场检查、引入第三方进行专项审计和信用评级等方式,规范融资担保机构发展,加强风险管理,依法合规开展业务。
(四)行业协会活动情况。
2016年9月,省融资担保业协会成为中国融资担保业协会会员,深入参与全国行业研究交流,进一步提升全省融资担保行业自律和规范发展水平。目前,广东省大部分地区已成立专门的融资性担保机构协会,为行业整体自律发挥了积极作用。
三、总体情况评估
(一)行业整体评估。
2016年,融资性担保机构规模略有下降,融资性担保业务进一步萎缩,非融资性担保业务持续上升,总体运行平稳,风险可控。
一是机构进一步精简。去年全省共有61家法人机构退出市场,年末机构总体规模较年初减少6%;平均每家机构注册资本金为1.91亿元,同比增加20%。
二是融资性担保业务持续下滑。全行业融资性在保余额666亿元,同比下降11%;融资性担保放大倍数1.03倍,同比下降15%。
三是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增幅较大。2016年末,全省非融资性担保业务在保余额943亿元,同比增长36%;当年新增业务813亿元,同比增长18%。其中诉讼保全担保业务在保余额563亿元,当年新增439亿元,分别增长47%、7%。
(二)存在的问题。
1.银担授信合作持续困难。截至2016年末,全省约42%的融资担保公司无法拿到银行实际授信,融资担保能力不能得到充分发挥,全省平均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仅为1.03倍。
2.行业收益与风险不匹配。行业担保费率约为贷款本金的3-5%,一旦出现违约,融资担保机构须承担全额本息的代偿责任,其收入不能与风险匹配,加大了整体风险。受经营范围等限制,融资性担保公司也缺少其他盈利渠道。
3.业务两极分化日趋严重。2016年,60家(占全省机构数19%)国资背景担保公司业务量占比约为全省总量的69%。而民营性质或实力较弱的担保公司业务不断缩减,113家(占全省机构总数37%)民营担保公司,无在保余额,面临退市风险。
4.区域发展不平衡。广深佛三地机构数158家,占全省总数的51%,占全省业务量的93%。目前,珠三角地区平均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为1.09,而非珠三角地区平均融资担保放大倍数仅为0.69。
5.省、市两级政策性担保体系需进一步完善。一是除省级、广州、深圳外,各地没有再担保业务平台。二是省级再担保平台——广东省融资再担保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再担保公司)业务集中在广深佛三地,再担保业务覆盖面和对欠发达地区的支持力度都有待提高。三是市级政策性担保机构虽增长迅速,但大部分机构目前尚无实际业务落地。
6.监管力量配置不足。目前,省市两级监管人员总数不足50人。个别地市平均一名专职监管人员要监管30家以上的担保公司,监管力量仍不适应行业发展的需要。
四、工作措施及成效
省金融办认真落实国家相关文件精神,围绕细化监管制度、推进制度落实为中心,以“防风险、促规范、稳发展”为重点,积极研究促进行业发展政策措施,切实做好行业监管与发展工作。
(一)做好监管制度的贯彻落实。加强日常监管,建立现场检查和非现场监管的组合模式,利用行业自律组织及中介机构的专业力量,转变监管理念,提高监管能力,完善全流程监管。
(二)认真开展监管履职评价和机构信用评级试点。组织开展对各地担保监管的履职评价工作,加强和改进各地监管工作。推动各地会同人民银行继续在全省开展融资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工作,探索对评级结果的有效使用,形成“扶优限劣”的激励机制。
(三)多策并举,推动行业健康发展。
一是落实行业扶持政策。结合我省实际,草拟《关于促进广东省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实施方案》,于2016年1月4日以省政府名义印发,助力融资担保行业稳健发展。
二是完善业务扶持政策和机构考核政策等配套机制。为充分发挥融资担保支农支小作用,我办研究起草了《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监管评级办法(试行)》、《广东省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业务指引及业绩考核暂行办法》等,并征求了相关单位意见,待修改完善后正式印发执行。
三是推进政策性担保体系建设。省财政新增扶持中小微企业资金7.5亿元,支持各地市建立中小微企业政策性担保机构,我办对此大力推进,2016年全年审核批准设立了15家政策性担保机构。目前,广东省设立的政策性担保平台公司已有27家,注册资本136亿元。
四是支持省再担保公司做大做强。为完善和强化省再担保公司再担保功能,我省通过中小微企业融资担保基金增资省再担保公司10亿元。目前,省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金60.1亿元,为全国首家获AAA级主体评级的省级再担保机构。2016年,省再担保公司继续加大与担保机构的业务合作,再担保余额333亿元(占全省再担保业务总量的99%),当年新发生再担保业务278亿元,较上年分别增加21%和44%,有效为我省政融资担保机构提供多层次的分险和增信服务,分散经营风险。
五是支持省粤科担保开展科技型再担保业务。2016年初省财政出资1.6亿元设立广东科技再担保基金,委托省粤科担保具体运作基金,为省内科技担保机构或支持科技型企业发展的担保项目提供分险。2016年,省粤科担保累计开展科技再担保业务2.6亿元,年末再担保在保余额2.4亿元。
六是支持组建省级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建设农业信贷担保体系。2016年,经省政府同意,省财政出资8亿元组建广东省农业信贷担保有限责任公司,为我省农业尤其是粮食适度规模经营的新型经营主体提供融资担保服务,切实解决农业发展中的“融资难”问题。2016年10月,广东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正式成立。
七是积极探索多层次的风险分担行业补偿机制。我办与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多次沟通,草拟了《广东省融资担保“政银担”风险分担合作方案(试行)》、鼓励各地整合省、市、县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补偿资金等资源,推动建立由政府、银行、再担保机构和担保机构多方参与,多层次进行风险分担的行业补偿机制。目前,省再担保公司联合佛山市禅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打造的“禅城科技基金”开创了省内首个国家、省、市代偿补偿资金共担风险的运作机制。截至2016年末,“禅城科技基金”模式贷款余额为3.52亿元,服务科技型中小企业31户。
五、2017年监管和发展思路
2017年,我办将以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的意见》、《广东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促进广东省融资担保行业加快发展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全国融资担保行业发展与监管工作推进会精神为主线,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健全政策性担保体系,着力防控区域性系统性风险,推动融资担保行业健康发展。
(一)进一步夯实基础。根据即将出台的《融资担保公司管理条例》,组织开展省府令第149号以及相关配套制度的修订工作。加强行业基础设施建设,完善行业信息报送和监测机制。
(二)进一步强化监管。创新监管机制和手段,加快推动融资担保机构非现场监管系统上线,引进第三方中介机构开展合规性审计。积极探索实施分类监管,建立监管联动机制,加强部门间信息互联共享和监管协同,提高监管有效性。逐步推进审批权限下放,对已实行委托实施的地区做好指导监督工作。加强监管队伍建设,开展担保业务知识和监管制度的学习培训。
(三)推进构建政策性担保体系。继续推动以政府出资新设,或以增资扩股、整合重组等方式组建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支持省再担保机构以股权和再担保业务为纽带构建全省统一的政策性担保体系。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支持省农业信贷担保公司加快开展农业信贷担保网络建设,优先覆盖全省14个产粮大县和50个农业大县,提升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四)继续推进机构减量增质工作。进一步完善经营许可证换证工作,以提高行业整体质量为目的,继续精简融资担保机构,有序推进退市工作,形成数量适中、结构合理、竞争有序、稳健运行的融资担保体系。
(五)进一步推进政银担合作。加快推进政银担风险分担方案出台,指导有条件的地市先行先试,建立符合商业原则的政银担风险分担机制。
(六)加强融资担保公司自身能力建设。推动融资担保机构创新发展,结合互联网金融、普惠金融等新型金融业态和理念,创新融资担保服务模式,提升营运能力和风控水平。指导辖区融资担保业协会加强自身建设,强化行业自律职能,在行业统计、机构信用记录管理、行业人才培训和文化建设等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行业监管提供有效补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