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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地方金融监管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 发布时间:2019-01-25 18:02
  • 来源: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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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8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

  (一)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建立权责清单、下放审批权限。随着国家逐步取消行政许可审批事项工作的开展,我局对融资性担保公司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由11项缩减为5项,保留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支机构设立审批省外融资性担保公司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审批、变更注册资本审批、变更持有5%以上股权的股东审批、融资性担保公司及其分公司撤销或退出融资担保市场审批其他审批事项仅保留1项,即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审批(不含深圳市),其余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权限均已下放至市金融局(办)或改为备案制形式不再进行审批。同时,根据《中国(广东)自由贸易试验区各片区管委会实施的第一批省级管理事项目录》(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14号)要求,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与广州南沙开发区金融工作局和珠海市横琴新区管理委员会金融服务局签订了行政职权委托协议书,从2018年7月1日零时起,融资担保公司审批权限、小额贷款公司审批权限2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由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委托自贸区广州南沙片区和自贸区珠海横琴片区实施。

  (二)深化数字建设,信息平台逐步完善。一是推动政务服务平台集约化改造。按照省政府部署,梳理权力事项17项、子项28项,并完善了权力事项要素。同时,按照统一标准,聘请软件公司升级改造网上审批系统,实现与省政府服务平台、省效能监督与数据采集系统等的对接。二是推动政务信息共享工作。积极配合省政府政务信息共享调研,确定了25项政务信息共享数据项和数据格式,通过数据对接、人工录入等方式,实现政务数据共享。同时,深入研究其他省直单位共享的政务数据,提出所需数据清单,充分利用各部门数据信息,助力我局各项工作。三是推动信息系统迁移上云。根据省政府统一要求,将门户网站(含网上信访平台)、网上业务审批系统、开放广东管理系统3个信息系统迁移上云。四是推动集约化OA建设。积极配合数字广东公司,通过充分调研,提出办公需求,研究简化现有公文办理流程,提高公文处理效率。目前,我局集约化OA建设工作已基本完成。

  (三)加快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强化对行政权力的监督制约。我办对行政审批事项进行了分类,分为常办事项和不常办事项,对各审批事项编制了办事指南和业务手册,对行政审批实施主体、依据、程序、条件、期限、裁量标准、收费标准、申请材料、投诉咨询方式等审批要素作了明确规范,录入了省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系统,并在我办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按照省编办标准化要求,对小额贷款公司和融资性担保公司审批事项进一步梳理和规范,各事项已上报省编办进行公开;进一步明确职责内容,编制职权目录,绘制审批程序流程图,并在我办网站和办事大厅进行公示。

  (四)及时公开审批事项结果,提高决策透明化。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运用大数据加强对市场主体服务和监管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5〕51号)、《关于认真做好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发改电〔2015〕557号)、《关于规范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数据标准的通知》等文件要求,我局从2016年3月开始,在我局门户网站及网上办事大厅对行政许可审批进行了公示。2018年,我局门户网站共公开融资性担保公司换证申请事项16件,公开小额贷款公司退出和注销事项7件,我局网上办事大厅公开融资性担保公司设立、变更等申请事项2件,公开小额贷款公司设立、备案等事项1件。

  (五)依法做好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工作,回应群众关切。制定了《2018年省金融办主动公开基本目录》,并在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经统计,截至2018年12月底,受理信息公开申请165件(2017年为431件),同比大幅减少,基本全部涉及大宗商品交易场所。我局认真按照有关规定,在征求有关单位意见基础上,在限定时间内完成了网上登记和回复工作。

  (六)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做好政策解读。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关于我省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粤办发〔2016〕22号)精神,主动履行对“社会公众普遍关心,涉及公众切身利益的事项”主动公开的义务。一是重新整理公布了我局行政许可事项指南。经重新梳理,对融资担保公司合并、分立、设立等办事指南进行了更新公布。二是推进预决算信息公开。根据省财政厅《关于做好省级预算部门2018年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准备工作的通知》(粤财监〔2018〕81号)的要求,及时公开我局部门预算、决算及相关报表,细化预决算公开内容,并对公开的内容进行了详细说明。三是主动公开党务工作落实情,门户网站主动公开《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围绕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  推动各级党组织全面进步、全面过硬进行专题学习》、《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就如何有效解决我省金融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进行专题学习》、《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东重要讲话精神》等10多份文件。

  (七)进一步做好信访工作,积极化解社会矛盾纠纷。紧密结合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广东金融网首页及微信公众号突出位置展示扫黑除恶标语,并公布投诉邮箱,指引信访人通过信访平台提供涉黑涉恶线索;依托信访业务流程再造后的全省信访信息系统,进一步规范信访基础业务办理工作,按时按质录入信访事项;认真办理中巡信件,按时上传办结材料;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全国“两会”、节假日等特殊时期和敏感时期,严格执行领导同志带班制度和24小时信息值班制度,做到信访信息一日一报,重要情况随时上报;认真开展解决群众信访诉求考核工作,第一次考核总分为100分,在全省参与考核的20个省直部门中排名并列第1名(共有10个省直部门并列第一名)。经统计,截至2018年12月底,共收到信访件673封(邮政来信49封,网上信访602封,信访平台22封),与去年基本持平。其中,涉互联网金融374封,占比55.6%,大幅增加(2017年为35封,占比5%);涉各类交易平台63封,占比9.3%,大幅减少(2017年为373封,占比57%);涉非法集资35封,占比5.2%,大幅减少(2017年为124封,占比19%)。

  (八)加强法治工作培训,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一是制定依法行政工作规划部署,起草2018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要点,对全年依法行政工作提出具体目标任务。二是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制度,制定2018年度领导干部学法计划,要求干部掌握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知识并具备一定的法制理论水平,不断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三是组织集中法律业务培训、专题法制讲座等学法活动两次。分别邀请了中共广东省委党校法学部副主任程雨燕教授和广东外语外贸大学校长、党委副书记、博士生导师石佑启教授就“宪法修正案与《国家监察法》解读”、“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进行了专题法制讲座。四是继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我局继续聘请了广东恒益律师事务所律师作为我办的法律顾问,对我办规范性文件起草、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提供法律指导,全年出具合法性意见审查书10多份。

  二、存在问题

  一是地方金融工作依法行政缺乏上位法的支持。近年来,我省金融创新速度加快,互联网金融等新的金融业态不断涌现,非法集资等金融违法活动处于高发态势。地方金融工作部门的设置、权限等缺乏法律、行政法规的支持,原有的管理办法难以适应当前行业发展和监管的需要,对于一些金融违法行为缺乏有效监管手段。二是负责法律法规工作人员不足,缺乏专业培训和有关工作经验,业务能力有待加强。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是进一步推进行政行为和政务服务全过程公开,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打造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二是依托本局门户网站和微信,推进网上政务公开。把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列为信息公开的重要载体,完善政策法规、政务公开、办事大厅、政民互动、下载中心等专栏。三是主动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扭转目前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疲于应对的被动局面,避免诉讼风险。四是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法律合规审查,完善审查工作机制,确保规范性文件合法、有效。五是完善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机制,充分发挥内部法制部门和政府法律顾问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中的积极作用。六是进一步提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制订年度学法计划并严格抓好落实,把宪法和法律法规列入党组中心组学习内容,增强全局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执法人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