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省财政拟安排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4590万元,主要用于强化地方金融监管和防控金融风险、支持金融服务实体经济的重大平台建设。前期,省地方金融监管局通过门户网站、相关行业协会和地市金融局等渠道发布了2021年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通知,委托第三方机构从“非经营性、范围相符性、材料真实性”三个方面对收集的申报项目进行了合规性审查,并组织召开专家评审会从项目可行性、预算安排合理性和绩效目标方面进行评分排序;召开局党组会议,结合项目申报和专家评审情况,按照“突出重点、优先保障”的原则,择优选择相关项目予以支持;并按程序报分管省领导审核后,根据省领导指示对预算编制方案进行了调整完善。现将项目相关情况进行公示,详见附件。
如对公示项目有任何意见,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函等形式向省地方金融监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应签署或自报本人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公章。反映问题应实事求是,客观公正。
公示时间: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3日
受理单位: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05号省府大院8号楼8楼
邮政编码:510031
联系电话:020-83135339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纪检监督电话:020-83135630
传真电话:020-83135347
附件: 2021年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金融发展)拟支持项目公示.docx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0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