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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和银保监会有关工作要求,经审核,截至2020年11月30日,广东省(不含深圳)持有典当经营许可证且年审合格的典当企业共计440家,现将名单予以公告。我局诚挚提醒社会公众,如需办理相关典当业务,请选择该名单内的企业,并遵循平等、自愿、诚信、互利的原则办理,以保障自身合法权益。
特此公告。
附件:广东省(不含深圳市)持有典当经营许可证且年审合格的典当企业名单.xlsx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