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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启用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的通知
  • 发布时间:2022-01-20 11:10
  • 来源: 本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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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地级以上市金融局、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相关企业:

  为进一步优化我省资本市场生态和营商环境,促进金融科技与资本市场深度融合,从源头提升上市公司质量,助推广东省企业上市培育工作实现全链条流程化、业务电子化、服务智能化。经研究,我局决定正式启用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以下简称培育系统),并建立全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系统网址

  https://guangdong.preipo.org.cn

  二、应用范围

  (一)政府部门。各市、县(区)金融工作部门负责资本市场建设发展相关科室负责人及工作人员。

  (二)企业单位。各地市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负责人、证券事务负责人及其他相关工作人员。

  (三)其他。其他自愿申请使用培育系统的相关政府机关或机构人员。

  三、用户注册

  (一)政府用户。系统中各市、县(区)金融工作部门可设置1-2名管理员对账户进行管理,请各市、县(区)金融工作部门将本单位需要开设账号的用户信息(见附件3)汇总并加具公章后,以市为单位,于2022年1月28日前报我局,邮箱:jrj_fzr@gd.gov.cn,传真:020-83135343。

  (二)企业用户。由注册地所在市、县(区)金融工作部门负责组织和指导,企业自行注册,按程序直接由市金融局审核,或先区后市逐级审核。各企业首个注册用户填报企业信息并提交,由市金融局审核通过后该用户自动成为企业层级管理员,建议由企业证券事务负责人负责此账号。企业层级管理员可增加、审核本企业下的企业用户。请各企业主要负责人、证券事务负责人注册账号,其他人员由企业结合需要自行注册。

  四、应用要求

  (一)请各市、县(区)金融工作部门以拟上市企业服务数字化、信息化、电子化为目标,充分利用培育系统,对辖区上市挂牌后备企业开展培育服务工作。必要时指定专员,确保对企业线上服务工作做到实处。

  (二)请各市、县(区)金融工作部门及时组织和指导所辖辖区现有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于2022年3月11日前完成账号注册和企业信息填报,并于2022年3月31日前完成企业信息审核。请各市金融局结合自身情况,确定企业信息审核流程规则(见附件4),并于2022年1月28日前向我局报送。

  (三)请各地市金融局每半年定期向我局报告系统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政府机构账户开设、辖区内企业注册和信息完善、培育系统应用情况及系统优化建议等。

  (四)自通知发布之日起,各地市金融局组织举办的关于企业上市挂牌业务知识培训、调研、辅导等活动,除按规定需以其他渠道发布通知信息外,请使用培育系统向企业发布通知。上市挂牌后备企业需由各级金融局协调解决的事项,可通过系统内“协调函”形式向相关机构报送。

  (五)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省上市挂牌后备企业资源库入库企业每半年应至少在系统内更新一次企业经营情况、上市进展等相关信息,上市挂牌工作有较大突破的,及时更新。

  (六)培育系统各用户对掌握的系统内相关数据信息负有安全管理的义务,不得利用相关数据信息从事非法活动。非经省地方金融监管局、深圳证券交易所同意,不能用于商业用途和向其他第三方提供。

  (七)培育系统为全省统筹规划建设,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请各市、县(区)审慎开展类似系统建设。


  附件:1.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简介

             2.广东省资本市场培育信息系统企业注册申报流程

             3.政府用户信息模板

             4.企业信息审核流程规则

  点击下载附件:附件1-4.docx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2年1月20日      

  (联系人:刘阳;联系电话:020-831352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