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人民政府,省互联网金融风险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银监分局,广州地区各政策性银行分行、大型银行分行、股份制银行分行,邮储银行分行,各普通高等学校、省属中等职业学校,广东互联网金融协会,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协会:
现将《中国银监会 教育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的通知》(银监发〔2017〕26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不良校园贷损害校园安全和学生合法权益,社会影响恶劣。银监发〔2017〕26号文明确“未经银行业监督管理部门批准设立的机构不得进入校园为大学生提供信贷服务”“现阶段,一律暂停网贷机构开展在校大学生网贷业务,逐步消化存量业务”。各学校要严格校内宣传阵地和讲座、论坛、报告会的管理,未经批准不得在校内进行贷款业务的宣传和推介活动。各地、各有关单位要认真落实以上要求,高度重视,明确分工,加强信息共享,形成监管合力,共同促进校园贷健康发展。
请各地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认真梳理辖内校园贷规范管理工作落实情况,并于2O17年7月底前将书面报告报送各对口主(监)管部门。
请各银监分局将此通知转发至辖内法人银行业金融机构。
广东省金融办 广东银监局
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017年6月21日
(联系人及电话:省金融办延路波,020-83135348;广东银监局余慧扬,020-83343083;省教育厅谢匕夫,020-37627069;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李树新,020-83172533)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抄送:中国银监会,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省委政法委,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秘书人事处 2017年6月27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