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函〔2022〕74号
省公安厅、省司法厅、省市场监管局,省法院,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广东银保监局、广东证监局,广州、深圳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地级市金融工作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金融发展局、南沙金融工作局、前海地方金融监管局,有关行业协会:
为完善我省地方金融监管行政执法标准体系,规范地方金融监管部门行政处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广东省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结合地方金融监管实际,我局拟制了《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修改稿征求意见稿)》,主要是对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在行政处罚的裁量等级作了相应修改和完善,结合实际制定了包容免罚清单,补充了区域性股权市场和处置非法集资的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现发各单位征求意见,请于4月6日前函复我局。
附件:1.《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修改稿征求意见稿)》
2.修改稿说明
附件下载:附件1-2.doc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2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