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贷核〔2017〕2号
恩平市金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筹):
你司(筹)报送的在江门恩平市设立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收悉。依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小额贷款公司试点工作的实施意见》(粤府〔2009〕5号)、《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等有关文件规定,经省小额贷款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审核,现核准恩平市金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设立资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恩平市金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是由方海企业(恩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发起设立的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有限责任公司,主要为江门恩平市“三农”和涉农小微企业提供小额贷款服务。
二、恩平市金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5000万元,全部为实收货币资本,由出资人一次性缴足。其中,主发起人方海企业(恩平)农业开发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其他股东恩平市台龙农业科技有限公司出资500万元,何康茂出资1000万元;吴清源出资850万元,冯国富出资750万元。冯珊珊出资400万元。
三、恩平市金穗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住所为恩平市恩城锦江大道东8号锦江国际新城锦江步行街首层商铺41、42号;法人代表为冯伟锋。
四、核准业务范围为:
(一)办理各项小额贷款;
(二)其他经批准的业务。
五、请你司依法向当地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并做好开业准备;待江门市金融局核验你司开业证照齐备后正式营业。
六、请你司在正式开业前接入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非现场监管系统,并接受江门市金融局和恩平市政府工作部门的日常监督管理。
省金融办
2017年8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