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担复〔2018〕7号
广东省粤科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广东省粤科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换领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请示》(粤科担保〔2018〕6号)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开展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经营许可证换发工作的通知》(粤金函〔2016〕2号)规定,经核,你司符合换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有关条件,同意备案。
根据《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第十五条的规定,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印制,目前该许可证暂未颁发,待该证正式颁发后,届时我办将通知你司前来申领。
省金融办
2018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