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担复〔2018〕8号
汕尾市金融局:
你局报来《关于粤财普惠金融(汕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换发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的申请》(汕金〔2018〕22号)收悉。经核,备案资料齐全,备案事项符合相关规定,同意备案并换发业务经营许可证。具体备案事项如下:
粤财普惠金融(汕尾)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营业地址由“汕尾市汕尾大道中公园路口金叶大厦401室”变更为“汕尾市区汕尾大道房地产交易中心办公楼第二层”。
根据《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第十五条的规定,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由融资性担保业务监管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统一印制。目前该许可证暂未颁发,待该证正式颁发后,届时我办将通知你局前来申领。
省金融办
2018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