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函〔2017〕549号
关于请拨付2017年度省级小额贷款公司
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的函
省财政厅:
根据省财政厅、金融办联合印发的《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风险补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粤财外〔2014〕45号)规定,我办已于2017年5月17日组织省有关部门联合对各市金融局(办)申报的风险补偿专项资金材料进行了会审。经联合审定,广东新供销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粤垦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符合申报条件,2016年度新发放的涉农贷款日均余额约3830万元。其中:
一、广东新供销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涉农贷款日均余额24,709,500元,补助金额494,190元;
二、广东粤垦农业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涉农贷款日均余额13,599,339.50元,补助金额271,986.79元。
以上各项补贴合计766,176.79元。
附件:省新供销及粤垦小贷风险补偿专项资金申报材料
省金融办
2017年5月18日
(联系人:郭爱民;联系电话:83135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