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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贷复〔2017〕60号
肇庆市金融局:
《肇庆市政府金融工作局关于四会市银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解散的请示》(肇金报〔2017〕88号)收悉。经研究,同意四会市银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依法注销试点资格。请你局按照《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和《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和解散工作指引(试行)》(粤金贷监〔2016〕1号)等有关规定,指导监督四会市银展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依法开展注销工作。
省金融办
2017年10月11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