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担复〔2017〕55号
清远市金融局:
你局《关于上报清远市亿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退出融资担保市场的请示》(清金融〔2017〕33号)收悉。根据《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等有关规定,经征求省工商局、广东银监局意见,同意清远市亿达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清远市汇通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等两家公司退出融资担保市场。请你局及时收回上述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同时督促其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办理变更登记或注销登记,并做好有关善后处置工作。
省金融办
2017年11月20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