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担核〔2017〕2号
珠海格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筹):
你司(筹)报送的珠海格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申报材料收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广东省〈融资性担保公司管理暂行办法〉实施细则》(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49号)等有关规定,经广东省融资担保公司准入审核委员会审核,同意设立珠海格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珠海格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是具有企业法人资格的公司。
二、珠海格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00万元,由珠海格力金融投资管理有限公司100%控股。
三、珠海格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注册地址为珠海市高新区唐家湾镇金唐路1号21栋1层103室;法定代表人为李文涛。
四、珠海格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业务范围为:
(一)为企业及个人提供贷款担保、票据承兑担保、贸易融资担保、项目融资担保、信用证担保等融资性担保;
(二)兼营诉讼保全担保、履约担保业务,与担保业务有关的融资咨询、财务顾问等中介服务,以自有资金进行投资。
五、请你司及时到我办领取珠海格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并持本批文及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六、请你司到工商、税务等部门依法办理相关手续,由珠海市金融局核验开业证照齐备后,给予你司开业通知,并由珠海市金融局报我办备案。
七、自本批文发出之日起,如珠海格力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无正当理由超过六个月未开业,或开业后连续六个月以上未经营融资性担保业务,我办将依法收回经营许可证,并告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省金融办
2017年11月28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