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担复〔2018〕15号
深圳市银达担保有限公司 :
你司网上申报设立融资担保公司材料收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将一批省级行政职权事项调整由广州、深圳市实施的决定》(粤府令第241号)等有关规定,该事项不属于我办行政审批事项,2018年7月下旬我办电话沟通时,你司同意撤回网上申报申请,另行向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申请办理。但近日你司表示因系统无撤回功能,无法撤回申请。我办现书面告知:你司申请事项不属于我办受理范围,请迳向深圳市人民政府金融发展服务办公室申请办理。
特此通知。
省金融办
2018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