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函〔2019〕834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各地级市金融局,各典当企业:
按照《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和银保监会工作要求,我省组织开展典当企业年审工作。现将2018年度广东省(不含深圳)典当企业年审结果(第一批188家)通报如下:
一、年审结果
114家典当企业定为A类企业,年审通过;11家典当企业定为B类企业,年审通过;54家典当企业逾期未报送年审材料,年审不通过;9家典当企业已申请解散,不参加年审。
二、有关要求
(一)请上述通过年审的A类企业和B类企业于2019年10月25日前将《典当经营许可证》正本原件提交所在市金融局,各市金融局于2019年10月30日前统一提交我局,申请换领由我局监制并加盖公章的《典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二)请各市金融局指导年审不通过、已申请解散的企业依法办理终止典当经营。
附件: 2018年度广东省典当企业年审结果(第一批).zip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19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