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贷复〔2020〕3号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清远市金融工作局:
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关于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清远市设立分公司的请示》(穗金融报〔2020〕12号)收悉。为支持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下沉县域、贴近基层,更好地为清远市“三农”等中低收入人群提供小额贷款服务,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在清远市连南县、连山县、连州市、佛冈县、阳山县、清新区、英德市等7个县(市、区),分别设立分支机构。
二、请清远市金融工作局按照有关规定,指导、协助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办理分支机构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三、请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与清远市金融工作局加强监管联动,督促广东中和农信小额贷款有限公司加强分支机构管理、做好省非现场监管系统的数据填报、更新等工作,并持续监测该公司业务运行情况和风险状况,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0年 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