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贷复〔2020〕26号
佛山市科技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申报材料》收悉。经审核,你公司各项监管指标总体表现良好,2019年度监管评级为BB+。为支持评级较好的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更好服务当地“三农”和中小微企业,助力当地实体经济发展,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广东省2019年度小额贷款公司“楷模”监管评级结果运用指引》等有关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试点开展票据贴现业务。请你公司坚持小额、分散原则,严格控制单一业务风险,持票人不得超出公司经营地域范围,对单一客户(持票人)的票据贴现余额与贷款余额之和不得超过你公司注册资本的5%且不超过500万元;对同一出票人(核心企业)的票据贴现余额不得超过1000万元,且总的票据贴现余额不得超过你公司资本净额的20%。同时,你公司应当切实加强对贸易背景真实性和贴现资金用途的审查,禁止虚构贸易背景套取信贷资金,严禁将贴现资金用于房市、股市、垫付银行承兑汇票或让贴现资金回流出票人(前手)等不合规用途。
二、在开展票据贴现前,你公司应当将票据贴现业务管理办法报市、区监管部门备案,并在佛山市金融工作局指导下做好非现场监管系统业务数据填报、更新等工作。我局将督促佛山市金融工作局持续监测你公司业务开展和风险状况,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切实防范风险。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