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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函〔2020〕255号
惠州市惠信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管理人:
关于惠州市惠信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典当经营的申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核,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2005年第8号令)第二十二、二十三条等有关规定,同意惠州市惠信典当行有限责任公司终止典当经营,并收回《典当经营许可证》(编码:44063A10092)。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