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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金监函〔2020〕256号
东莞市正财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住所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将住所由“东莞市塘厦镇花园新街53号”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塘厦镇塘厦花园新街59号110室”,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