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函〔2020〕281号
肇庆市金泰典当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法定代表人及住所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事项变更,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法定代表人由张秋梅变更为陈大叠。
二、住所由“肇庆市端州区叠翠路5号叠翠名庭A、B幢首层112商铺(含夹层)”变更为“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西侧83区敏捷广场一期5座1,2层37号商铺”。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0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