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担复〔2021〕4号
东莞市纪星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你司申请注销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材料收悉。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83号)《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银保监发〔2018〕1号)等有关规定,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注销你司《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许可证编号:粤(东莞)A0008,许可证编码:00005298。
二、你司应自收到本批复之日起10日内将《融资担保业务经营许可证》上交东莞市金融工作局,20日内在市场监管部门完成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变更。公司不得继续经营融资担保业务,注册名称和经营范围中不得使用“融资担保”字样,营业场所等不得使用与融资担保有关的标识。
三、你司应稳妥防范和处置注销后可能出现的关联风险。
省地方金融监管局
2021年2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