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函〔2021〕37号
东莞市邦民典当有限公司横沥分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名称及住所(经营场所)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事项变更,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将名称由“东莞市邦民典当有限公司横沥分公司”变更为“东莞市邦民典当有限公司常平分公司”。
二、将住所(经营场所)由“东莞市横沥镇中山路怡景湾商业楼3幢101房-102房”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常平镇卢屋三联路103号202室”。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