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贷复〔2021〕22号
广东省粤普小额再贷款股份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变更企业注册地及修订公司章程的请示》(粤科小贷〔2021〕20号)收悉。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管理办法(试行)》(粤金〔2009〕10号)等有关规定,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同意你公司住所由“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东路30号4401房(自编西南向-A单元)”,变更为“广东省珠海市横琴新区环岛东路3000号2716办公”。
请你公司根据本批复和有关规定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