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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同意东莞市祥丰典当行有限公司变更股权等事项的批复
  • 发布时间:2021-08-03 10:04
  • 来源: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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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粤金监函〔2021〕238号

东莞市祥丰典当行有限公司:

  你司报送的关于变更住所、法定代表人及股权结构的申请及有关材料收悉。根据《典当管理办法》《典当行业监管规定》等有关规定,经审核,同意你司如下变更事项,并换发《典当经营许可证》。

  一、股东及股权结构变更为“东莞市圣捷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出资1500万元(占比60%)、深圳市裕丰盛投资实业有限公司出资700万元(占比28%)、深圳跃建实业有限公司出资300万元(占比12%)”。

  二、住所由“东莞市万江街道新城社区公园路多伦多大厦一层14号铺”变更为“广东省东莞市万江街道莞穗路万江段1号104室”。

  三、法定代表人由“刘志伟”变更为“张杏仪”。

  请你司换领《典当经营许可证》后,严格依法依规经营。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