粤金监贷监〔2021〕4号
佛山禅城中盈盛达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增加投贷联动业务的请示及相关材料收悉。为支持小额贷款公司规范发展,支持疫情防控、优化普惠金融服务、助力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根据《广东省小额贷款公司“楷模”监管评级结果运用指引(2020年度)》等有关文件精神,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针对佛山市内注册的中小微企业、科技创新型企业试点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时,应当落实严格的风险隔离措施,实现资金独立核算;必须以自有资金出资,不得使用负债资金、代理资金、受托资金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非自有资金;投资单一企业及其关联方的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5%,总投资余额不得超过注册资本的20%。
二、请你公司严格按照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规定及监管要求开展业务,持续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等小微经济主体和科创、环保、“三农”等领域的信贷投放力度。在开展投贷联动业务前,应当将投贷联动试点方案报市、区金融工作部门备案,并在市、区金融工作部门指导下做好非现场监管系统业务数据填报、更新等工作。
广东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
2021年9月17日